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维护国庆期间全县安全稳定,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川省综治办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6〕42号)和《遂宁市安委办 遂宁市综治办遂宁市食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16〕48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在全县开展社会安全、生产安全、食药安全等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王东明书记“牢牢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要求,按照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扎实抓好国庆期间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社会恶性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书记赵世勇对安全生产工作批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16〕47号)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16〕18号)要求,各镇乡、各园区、社区及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整改等工作的情况。
(二)社会治安稳定方面
一是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重点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租赁流转、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劳动争议、非法集资等突出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要高度警惕,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重特大“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二是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要优化警力部署,合理调配群防群治力量,提高路面执勤见警率,对城市中心广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商贸物流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重点村镇加强治安巡逻防范。要对治安问题多发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集中整治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客运车等治安混乱地区,切实解决治安突出问题。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要加强流动人口管控工作,强化对出租房屋、旅馆、饭店的管理,严厉打击混迹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摸排特殊人群,逐一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因漏管失控诱发个人极端案(事)件。四是加强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工作,狠抓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关键环节、寄递网店、代办点的清理整顿,督促“三个100%”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严防“问题”包裹通过寄递渠道造成不良影响。
(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
根据《大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大食药安办发〔2016〕9号)要求,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食安办和县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国庆期间安全综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检查日常工作。
四、检查安排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行业
组 长:陈小平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王 平 县安监局局长
蒋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县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工商质监局
2.消防安全领域
组 长:陈小平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张从武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县民政局、
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经信局、
县民宗局
3.农业及水利行业
组 长:杜 锐 副县长
副组长:李永顺 县农业局局长
杨鹏飞 县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农办、县气象局、
县畜牧局
4.文化娱乐及旅游行业
组 长:陈立国 副县长
副 组 长:杨 武 县旅游局局长
周松林 县文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
县林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民宗局
5.教育领域
组 长:陈立国 副县长
副 组 长:廖福金 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县公安消防大队
6.一般工矿行业
组 长:文 林 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志平 县经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回马镇、隆盛镇、县发改局、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县公安消防大队
7.特种设备领域
组 长:文 林 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天乾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回马镇、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
县商务局、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县公安消防大队
8.商贸流通行业
组 长:文 林 副县长
副组长:郭 骋 县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食药监局、县交运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9.非煤矿山行业(含河道采砂)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 组 长:邓 波 县国土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
10.地质灾害治理领域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 组 长:邓 波 县国土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县气象局
11.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领域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扬 县交运局局长
李前霈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教育局、
县农业局(农机)、县气象局、县运管所、
县海事处
12.建筑安装施工领域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 组 长:夏 军 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
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社会治安方面
1.社会治安管控
组 长:陈小平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谢兴东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颜行碧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公安局、
县综治委成员单位
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组 长:陈小平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颜行碧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唐 兵 县信访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县“大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重点人群管控
组 长:陈小平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颜行碧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县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寄递物流管理
组 长:邓兰英 副县长
副组长:张 扬 县交运局党组书记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交运局、
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邮政集团大英分公司、
县内各快递公司
(三)食品药品安全
组 长:杜 锐 副县长
副组长:唐建军 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
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县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特别是林业、通讯、电力、燃气、纺织、油气管线、涉尘爆、公园及寺庙、集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请各镇乡,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及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职,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和大检查工作,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安全。
五、检查要求
(一)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大检查工作,要迅速成立自身领导机构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并于2016年9月21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具体联系方式见后)。各专项检查组,尤其是副组长所在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专项行动中涉及多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杜绝因责任分工不清而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国庆放假时间长、重大活动多、思想易松懈的特点,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面推进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把握隐患整治重点。各镇乡、园区、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在辖区、行业领域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大督办、大整改工作;要将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及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公园、餐饮娱乐和社会治安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加强监管,在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镇乡、园区、社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和可操作、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气象、水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尤其是局部极端气候及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节日期间,要建立安全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切实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县综治办、县食药办将适时对各镇乡、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综合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认真、责任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等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刑事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严格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逗硬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