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试行)》的通知

 应急办发20226




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专项指挥部:

大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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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为切实加强应急委员会(简称应急委)与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结果的通知》(府办函〔2021〕149号),经研究决定,建立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的

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强化应急委和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联防联控县(市、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切实提升应急指挥、综合救援能力和效率。

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应急救援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一)信息共享

1.基本应急信息。各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将本指挥部掌握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重大风险源情况(类型、地点、危险等级、影响范围、风险分布图等)、应急资源情况(专项应急预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和有关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等实时与应急委共享。

2.监测预警信息。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将所掌握的本行业与抢险救援、灾害防治有关的实时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等信息实时与应急委共享。各类预警信息和预警措施在对外发布的同时,应及时向应急委及成员单位通报。

3.应急救援信息。专项指挥部接报的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或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应急委及有关成员单位发送,说明突发事件的种类、时间、地域、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发送的信息及时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专项指挥部应适时向应急委及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突发事件的动态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成员单位应根据通报情况,按照职责及时调整应急部署。成员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由专项指挥部牵头组织协调,必要时,由应急委牵头组织协调。

4.联防联控信息。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接到内联防联控县(市、区)通报的突发事件后,要认真核实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对我的影响,并第一时间向有关专项指挥部和成员单位通报,做好应急救援支援各项准备。

5.应急救援总结评估信息。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参加处置的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有关指挥部报告。有关指挥部应汇总整理形成总体评估报告,将总体评估报告向委、政府和应急委报告,并根据领导批示向各有关成员单位通报。

(二)会商研判

1.联席会议。由应急委办公室或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根据需要适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指导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涉及应急委成员单位、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问题,促进应急委成员单位、各专项指挥部单位之间协作配合。

2.日常会商研判。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针对突发事件发生规律、季节特点、国内外重特大典型事故灾难,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难和事件的特点,结合我相关情况,形成形势分析意见或阶段性预测评估意见,为委、政府、应急委决策提供参考。

3.救援处置会商。各专项指挥部在突发事件救援处置指挥中,可视情及时组织会商,分析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处置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应对措施和建议,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三)应急救援联动

1.县域内应急救援联动

1应急队伍联动。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联合响应、部门调动”的原则,在域内调度使用专业抢险队伍,当本指挥部和本行业所属救援力量不能满足抢险救援需要时,各专项指挥部可跨行业调动专业抢险队伍或协调县人武部、武警大英中队进行增援,必要时,由应急委协调调动事宜。

2应急专家联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各专项指挥部应建立与本指挥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有关的专家队伍,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当发生的突发事件,级无相关专家时,由各专项指挥部从省专项指挥部专家库中聘请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必要时,由应急委协调解决。

3装备物资联动。应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装备、物资不足时,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主动协调其他专项指挥部掌握的专用装备、设备和物资,其他专项指挥部应予支持配合。必要时,由应急委协调、调集抢险救援专用装备、设备和物资。

2.域外应急救援联动

1应急队伍联动。域内救援力量不能满足抢险救援需要时,各专项指挥部可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地就近的联防联控市、区)请求抢险救援队伍支援,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2装备物资联动。域内现场处置装备、物资不足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域内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主动协调内联防联控县(市、区专用装备、物资,应对处置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现场指挥联动

1.信息联动。应急委、专项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可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应第一时间与专项指挥部建立联络并保持联络通畅,及时报告灾情和救援情况,专项指挥部视情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及时通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和县委、政府及有关领导关于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等信息。

2.救援联动。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向专项指挥部提出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需求意见,专项指挥部及时协调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级无法满足需求的,由各专项指挥部向委、政府和应急委提出请求,报委、政府和应急委同意后,由委、政府向委、政府和应急委提出救援力量增援请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各专项指挥部应加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信息数据,为部门间信息互通、监测预警和抢险救援决策指挥提供信息保障。

(二认真落实责任。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落实应急救援工作责任,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相互配合。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应指定一名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应急委进行日常联络。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和沟通,切实把应急救援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好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

 

附件:1.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及县专项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联络方式

2.县域辖区外联防联控应急委办公室联络方式

 

 

附件1

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及县专项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联络方式

1.县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值班电话:0825-7997119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值班电话:0825-7997119

3.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局

值班电话:0825-7997119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值班电话:0825-7997119

5.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值班电话:0825-7851509

6.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

值班电话:0825-7828119

7.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值班电话:0825-7997119

8.县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大英生态环境局

值班电话:0825-7821943

9.县教育体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

值班电话:0825-7821043  0825-3130513

10.县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

值班电话:0825-7825913

11.县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值班电话:0825-7822698

12.县重大动(植)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值班电话:0825-7820512;0825-7851781

13.县道路交通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值班电话:0825-7825110  0825-7821122

14.县交通运输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值班电话:0825-3130025;0825-7824966

15.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值班电话:0825-7821791(白)  0825-7871807(夜)

16.县生产运行保障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经科局

值班电话:0825-7823026

17.县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经合局

值班电话:0825-7821011

18.县金融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

值班电话:0825-7822279

19.县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县侨台办

值班电话:0825-7823007;0825-7822635

20.县社会舆情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融媒体中心

值班电话:0825-7889583

 

附件2

县域辖区外联防联控应急委办公室联络方式

 

1.船山区应急委办公室

值班电话:0825-2226688

2.安居区应急委办公室

值班电话:0825-8668669

3.射洪市应急委办公室

值班电话:0825-6638663

4.蓬溪县应急委办公室

值班电话:0825-5428055

5.经开区应急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0825-2322611

6.河东新区应急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0825-2321509

7.高新区应急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0825-238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