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遂市安办〔2015〕7号)和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15〕3号)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基层和操作层面,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大检查开展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三、检查范围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四、检查内容(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十届省委102次常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2014第4次全体会议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况;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以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落实应急值守,强化应急保障等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各镇乡、园区、社区和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遂宁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府函〔2012〕78号)的要求,督促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情况;政府各部门定期开展巡查、行政执法等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开展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危害预防,以及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三)“六打六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前一阶段“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镇乡、行业和单位,尤其是“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过事故的辖区、行业和单位;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督查组查出问题的镇乡、行业和单位;“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期间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到位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镇乡、行业和单位。(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检查各镇乡、园区、社区和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15〕3号)要求,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把各单位组织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查。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县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各部门党委政府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安排部署,亲临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制定检查督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全覆盖,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检查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二)强化工作落实,做好大检查的督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由各镇乡、社区、园区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由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分别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镇乡、社区、园区、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三)强化过程管控,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各部门要强化“遂宁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系统”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将辖区、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情况录入遂宁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系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如实录入信息系统,积极推动遂宁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系统应用,提高我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四)强化隐患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各部门要加大检查中发现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督促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通报辖区镇乡政府和县安委办,并做好跟踪督导。各单位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向县安委会备案、实行挂牌管理。(五)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力量。要结合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从业职工和群众,设立隐患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和核实举报的隐患,按照《大英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兑现举报奖励,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六)强化信息反馈。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各部门要总结大检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新典型,采取新举措等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周向县安办报送1条以上大检查工作信息;每月24日前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4月3日前报送整个大检查活动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版)。(联系人:刘其平,电话:13982596838,QQ群:239218125)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