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府发〔2022〕55号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度金元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计划表》的
通 知
镇直各部门、派驻机构: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大府发〔2020〕6号)文件精神,参照《遂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度遂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遂双联发〔2022〕4号),结合县下放权力事项清单和我镇实际,草拟《2022年度金元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计划表》,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阅研并执行。
附件:2022年度金元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计划表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2022年度金元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计划表
| 序号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领域
|
抽查 |
事项 |
检查 |
检查 |
实施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
比例
|
抽查
户数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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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名称
|
检查事项
|
部门
名称
|
检查
事项
|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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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一般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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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所有燃气使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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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
镇
|
社会治理和应急办
|
对大河天然气公司经营情况、天然气使用户安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
镇市场监管所
|
对餐饮店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整改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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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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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 2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一般检查事项
|
金元敬老院
|
现场 |
镇
|
社事办
|
对敬老院服务与运营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社会治理与应急办
|
院内安全生产设施配备和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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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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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 3
|
对房屋和工程项目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
|
对农村房屋建设
|
定向 |
重点检查事项
|
农房、建筑企业
|
现场 |
镇
|
镇村建设办
|
对房屋建设和工程项目施工开展安全、环保扬尘的监督检查
|
镇村建设办
|
对农村房屋建设开展安全、环保检查
|
10%
|
|
2022年 |
| 在建工程项目
|
镇村建设办、项目办
|
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环保检查
|
||||||||||||
| 4
|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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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 |
一般检查事项
|
客车、小型轿车、货运车辆、电动车
|
现场 |
镇
|
社会治理和应急办(交管办)
|
客车、小型轿车、货运车辆、电动车相关驾驶证、通行证及其它情况的检查
|
金元交警中队
|
客车、小型轿车、货运车辆、电动车相关驾驶证、通行证及其它情况的检查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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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 5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不含监督抽查)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不含监督抽查
|
定向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产品产出单位、销售单位和个人
|
现场 |
镇
|
农综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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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生产、包装、经营及 仓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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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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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 复印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记录、档案、票据、账簿、协议、证明等有关资料;对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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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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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 6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进行检查 (不含对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进行检查 (不含对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
定向 |
一般检查事项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
|
现场 |
镇
|
农综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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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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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
|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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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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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 7
|
森林防灭火检查
|
森林防灭火检查
|
定向 |
重点检查事项
|
各村
|
现场 |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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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和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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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森林防火覆盖区区内有关单位、村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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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综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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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划定林业监管责任区进行确认,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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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