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发〔2022〕15号
大英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事办,各民办养老机构,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1日
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
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遂民发〔2022〕18号)文件和3月16日全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安全失守、一切没有”底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刻汲取“1·7”重庆武隆食堂爆炸、“1·8”湖南衡阳来雁医养中心火灾事故、“1·11”湖南怀化居民楼火灾事故和“7·20”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进一步促进全县民政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深入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发生责任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疫情防控“零”感染。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结合大英县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1〕70号)《大英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民发〔2022〕14号)文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对联系片区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分组安排表(见附件2)。
四、检查对象及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由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燃气公司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做到民政服务机构全覆盖。
(一)检查对象。全县19个养老机构(13个公办敬老院,6个民办养老机构)和城区2个为老服务中心,局办公楼及食堂,局各下属事业单位。
(二)责任分工。此次检查覆盖内容由点到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以“巩固提升年”为主题,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深化源头治理。
1.疫情防控工作。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总牵头由局办公室负责,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由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局办公楼疫情防控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各下属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2.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民政系统大安全由局办公室负责;养老机构的消防、燃气、食品安全由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局办公楼及食堂的消防、燃气、食品安全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各下属事业单位的消防、燃气、食品安全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3.防汛减灾工作。民政系统防汛减灾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养老机构防汛减灾工作由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局各下属事业单位的防汛减灾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4.网络安全、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工作。民政系统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养老机构的信访维稳由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局各下属事业单位的信访维稳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5.建筑施工工作。在建的盐井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施工安全由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在建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施工安全由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责任领导:黄刚、梁红梅,责任股室: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
五、实施步骤
采取“各民政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县级全面检查、市级重点抽查”的方式,强力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等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2年3月31日)。严格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我县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检查、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和省市暗访督查等发现问题,填写《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建立健全民政领域安全隐患问题台账(见附件4)和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见附件5),问题整改完成后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形成闭环。各单位于4月1日前上报新发现的和前期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未完成的隐患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我局将组织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模式开展督查。在排查过程中同时做好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老年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等确保上门一次,服务多项。各单位将自查发现的问题每月3日前上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汇总后于5日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三)综合督导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我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回头看”,检查安全管理台账,重点对照安全隐患清单,逐条核查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坚决排除死角盲区,坚决做到隐患不除不收兵。全面总结民政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
六、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
1.严查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服务机构领导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服务机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民政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民政服务机构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
3.重点整治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风险意识欠缺,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打折扣,不严格执行国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未按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不按规定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总体防控策略有松懈,对流动人员监管、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公共区域日常消杀、访客登记等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和婚姻登记场所等民政服务机构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未实行分区管理、物理隔离。
(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4.整治燃气设施被建构筑物等违规占压;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管道燃气用气设备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气瓶组违规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气瓶违规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使用不合格气瓶、炊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安全装置等突出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5.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整治全县救助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每月至少一次防火检查不到位,专人每日防火巡查不落实,养老机构午夜防火巡查走过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不落实,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流于形式;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乏操作性,修订不及时,每年至少培训、演练2次未落实等突出问题。
6.整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违法行为。围绕部分民办服务机构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违法行为;针对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不完整不正确;电气火灾高发和电动自行车、储能站等新业态、新能源火灾的特点,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集中整治。
(五)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7.整治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食品来源渠道不正规、不可追溯,使用、食用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食堂管理不规范,通风、定期消毒制度不坚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不落实,生活环境脏乱差,消毒碗柜功能不正常,留样食品不符合规定;厨房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生熟食品含混不清;餐厨垃圾处置不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未全覆盖,防食物中毒等预案不完整、操作性不强,未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出问题。
(六)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8.整治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老旧设备为重点,坚决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法定鉴定和未履行报废手续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电烧水器、生产专用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检验不合格,故障排查不及时,带病使用等突出问题。
(七)全面排查整治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
9.整治森林防火风险隐患。以殡葬领域为重点,坚决整治未严格落实禁止在殡葬服务机构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规定,开展绿色文明祭祀倡导工作落实不到位;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散埋墓地用火管控不力,网格化管控措施不健全;未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村民议事决策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重要内容,未严格落实乡村对散埋、农村集中安葬点用火管控、备案责任。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对监护人、未成年人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不经常。
(八)全面排查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
10.主动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积极主动加强与属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做到互通自然灾害信息,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安排专人加强巡逻,做好监测研判,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督促指导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因洪涝、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持续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严防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全时段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九)全面排查整治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隐患
11.抓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坚决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守住、管好。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精准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切实抓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通过月汇报、季度汇报等形式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工作,打造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空间。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重点内容落实。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对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访暗查发现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重点领域排查。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重点行业,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落实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治,按照“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要求,限期整治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强化重点时段攻坚。围绕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督查检查、明查暗访。
(四)强化重点群体宣传。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立足现有条件,面对服务对象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重点、进展情况、经验做法,运用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管辖范围内民政服务机构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检查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把推进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与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秋冬会战、冬春火灾防控及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融合,相互促进。
(三)突出问题整改,确保整治效果。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院一台账、一院一策”制度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消极应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风险研判,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森林防火等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动态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各单位请于3月25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彭千瑞,联系电话:7801655,电子邮箱:1937373255@qq.com。
附件:1.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2.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分组
安排表
3.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登记表
4.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台账
5.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台账
6.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
7.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暗访检查重点事项检查表
附件1
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巩固提升年”为主题,结合3月16日全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成立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唐金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 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红梅 局党组成员、县互保中心主任
杜 波 局党组成员、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彭秋凤 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成 员:李 阳 局办公室负责人
胡应兵 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
陈柏峰 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人
彭千瑞 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人
刘 鹏 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杨勋林 县公墓管理所所长
黎 琼 县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马 勇 县救助站站长
周帮学 县殡仪馆馆长、县殡管所所长
陈祖丽 县老年大学副校长
杨德堃 县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黄刚同志分管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由彭千瑞同志牵头负责,王博、李晓斌、郭志鹏、李刚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处置日常相关事务。
二、主要职责
1.根据责任分工,各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督促联系片区民政服务机构、各责任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2.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局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3.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拟制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领导机制,落实专(兼)职人员,抓好日常工作。
附件2
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分组安排表
组长 | 分组 | 副组长 | 成员 | 监管执法单位 | 备注 |
唐金声 | 第一组 | 黄 刚 | 彭千瑞 | 负责天保镇、金元镇、卓筒井镇敬老院,君珉医院颐寿园、嘉康养老服务中心、仁爱养老服务中心、幸福家园养老服务中心。 | 联络员 彭千瑞 |
第二组 | 梁红梅 | 冯 璐 李 刚 | 负责隆盛镇、回马镇敬老院,县救助站、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联络员 李 刚 | |
第三组 | 杜 波 | 王 博 郭志鹏 | 负责蓬莱镇中心、红林、通仙敬老院,仁孝、夕阳红为老服务中心,县社会福利中心、康乐养老服务中心、福寿堂老年服务中心、局办公楼和食堂。 | 联络员 郭志鹏 | |
第四组 | 彭秋凤 | 彭小林 李晓斌 | 负责玉峰镇中心、智水敬老院,象山镇、河边镇敬老院,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管所(县殡仪馆)、县公墓管理所、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 | 联络员 李晓斌 | |
备注 | 1.车辆由各联络员自行与局办公室联系。 2.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燃气公司等部门人员编入各检查组。 | ||||
附件3
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登记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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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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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分为:燃气、食品、消防、建筑、疫情、环境卫生等,也可自行增加内容,此表由各单位检查组填写上报。
附件4
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台账
序号 | 检查 时间 | 检查 人员 | 被检查机构名称 | 发现具体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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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各单位自查汇总上报,联系检查组检查由联络员汇总上报,包括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检查、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和省市暗访督查等发现的未整改完成问题。
附件5
大英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台账
序号 | 检查 时间 | 检查 人员 | 被检查机构名称 | 发现具体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 时限 | 是否 整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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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各单位负责人填写上报。
附件6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
隐患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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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或发现 隐患时间 | 年 月 日 | 整改完 成时间 | 年 月 日 |
隐患整改 前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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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 后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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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被检查单位填写,可自行附页,彩色打印盖章上报存档备查。
附件7
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暗访检查重点事项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 具体内容 | 检查情况 | 存在问题 | 备注 |
一、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 |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和国、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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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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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服务机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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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做好网络舆情管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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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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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 | 6.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四早要求”和执行国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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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总体防控策略,认真执行“五个一”落和“五有”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流动人员监管、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公共区域日常消杀、访客登记、戴口罩、物资储备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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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制定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执行应急值守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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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殡葬场所和婚姻登记场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日常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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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是否和医疗机构分区管理、物理隔离,不共用人员设施设备,避免交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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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 11.燃气设施被建构筑物等是否违规占压,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是否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管道燃气用气设备是否《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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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气瓶是否违规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炊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是否存在私接“三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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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等安全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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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 14.全市救助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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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立健全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每半年至少演练和培训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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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存在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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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存在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情况,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不完整不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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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 18.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来源来源正规渠道、可追溯,是否存在使用、食用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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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食堂是否管理规范,通风、定期消毒、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制度、生熟食品分区落实情况,生活环境、消毒碗柜功能、留样食品是否符合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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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厨房操作人员是否无证上岗;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落实情况,制定防食物中毒等预案情况,是否具有定点医疗机构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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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严格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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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 22.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全面排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电烧水器、生产专用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安全检验不合格,故障排查不及时,带病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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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排查整治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 | 23.是否严格落实禁止在殡葬服务机构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规定,开展绿色文明祭祀倡导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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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农村散埋墓穴管理落实情况,指导管理乡镇、村社区对辖区内散埋墓地用火情况,网格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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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是否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村民议事决策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重要内容,乡村对散埋、农村集中安葬点用火管控、备案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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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对监护人、未成年人的防火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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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面排查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 | 27.是否落实安排专人加强巡逻,做好监测研判,及时提出应对措。是否督促指导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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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严防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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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是否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全时段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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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标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