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英县金元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大英县金元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遂宁市2021年第五期《阳光问廉·莲里同行》曝光问题整改,加快我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进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应登尽登”原则,以农房确权办证为突破点,推进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着力解决农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利用我镇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按照农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时段的特殊性,分类研究、明确标准,妥善处理农房办证中的各种问题。
(二)简化流程、集中攻坚。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行动,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充分发动群众,加快完善资料,集中登记办证。攻坚行动结束后,按照“自主申请、依法登记”原则,常态化开展农房办证。
(三)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三、办证流程
由各村组织摸底核实未办户底数,并分类建立台账。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收集或补齐必备登记资料后,交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受理、审核、制证。各村及时组织发证,并建立发放台账。
四、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各村要对辖区内农房办证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报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二)宣传发动。各村要采取广播、宣传和入户讲解等方式,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农房办证政策,发动群众主动申请、积极配合。
(三)权籍调查。根据相关程序,对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的农房,开展权籍调查;对已开展权籍调查、但土地或房屋现状有变化的农房,重新开展权籍调查。
(四)综合审批。根据办证程序和调查结果,各村根据权籍调查资料,对进行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按程序实行综合审批。
(五)登记发证。针对符合登记条件、资料齐全、经公示公告无异议且通过综合审批后的农房,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制证,镇村及时组织发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建立台账,将原因反馈到相关部门、村和群众本人,并做好政策解释,限期补充完善资料,达到办证条件后及时登记办理。已合法颁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已按房地一体原则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原证书继续有效。
(六)纠纷调处。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做好农房办证过程中各类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解决宅基地和房屋权属争议等问题,妥善处理好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英县金元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集中力量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业务指导。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理清办理程序、熟悉办证业务、列出资料清单,及时对各村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强化监督问责。镇纪委、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经振办要成立督导专班,对进度缓慢、反馈问题未整改、履职不到位等镇、村干部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大英县金元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2.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动产登记(补办)审批表
附件1
大英县金元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坤杜 镇党委书记
刘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郑学超 镇党委副书记
杨华奎 副镇长、武装部长
周洪兵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廖 勇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黄 煜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兰海迪 镇党建办主任
马红华 镇执法办主任
罗 艺 镇经振办主任
郑泽贵 镇财工办主任
刘昌林 镇综治办主任
陈 琳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各村及镇直部门积极配合。
二、职责分工
镇纪委:负责对工作进展慢、成效差的部门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调度“百日攻坚”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镇村开展摸底排查、协助权籍调查;负责政策把关,加强政策研究,妥善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各村:负责按照全镇工作要求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摸底排查、宣传发动群众、进行权籍调查、综合审批公示、受理登记发证、调处矛盾纠纷、归档管理资料、落实专人代办等。
附件2
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动产登记(补办)审批表
|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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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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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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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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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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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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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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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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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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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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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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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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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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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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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层数及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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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改扩建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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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层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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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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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修建的房屋是本村唯一一处宅基地,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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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自然
资源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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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玉峰镇 村 组 户,宅基地面积批准 平方米,超占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依据大英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相关资料,同意办理不动产权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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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村建
建设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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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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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政府
审核批准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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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办理。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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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
基
地
坐
落
平
面
位
置
图 及 房 屋 分 户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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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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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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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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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载明宅基地位置、四至、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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