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府发〔2021〕55号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边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河边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大英县河边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河边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加强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河边建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全镇设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以下统称“林长”),按照省、市林长制办公室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格局。到2022年底,全镇各级林长制有效运转,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到2025年,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成熟,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成效明显。到2035年,责任体系更加完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森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
二、组织责任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副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护林长、监管员、护林员,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二)分级明确林长职责。镇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管理,落实镇“一长两员”制度,制定村(社区)“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组织做好森林资源管护、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等的监管工作;监测和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计划清除和火情早期处理;调解涉林纠纷,制止并配合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镇林业工作人员、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员等的日常管理。镇副林长协助镇林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
村(社区)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具体工作,负责落实村(社区)“一长两员”制度,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及滥伐、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早期处理并向上级林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建立林长会议制度。镇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由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部门负责人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四)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村(社区)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五)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执法办,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级分管林业的同志担任,在镇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全镇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六)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八)明确责任区域。镇林长责任区域按村(社区)分片负责,村(社区)林长责任区域为山头地块。
三、主要任务
(一)压实责任抓“护绿”,确保生态安全
镇、村(社区)林长应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森林督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国有林和自然保护地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将林业灾害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全面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检疫监管,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措施,重点抓好蜀柏毒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严防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蔓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继续落实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防疫源疫病由野生动物向外扩散传播。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加强预警监测、巡山护林、救援物资等防灭火力量和装备建设,依法审批林业野外用火,加强用火全过程监管,严控野外火源,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防火隔离带,科学组织火灾扑救,确保不发生人为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充分发挥好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在森林火灾“防”和初期火灾“救”中的核心作用。
(二)扩面提质抓“增绿”,实施生态修复
按照“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要求,加大柏木中幼龄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促进形成健康稳定、生物多样、林相丰富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继续加强未成林造林地封育管护,加快推进荒山荒坡造林绿化、疏林地和灌木林地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提高森林覆盖率。
(三)构建体系抓“管绿”,夯实护林基础
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措施,增强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镇林业工作机制、村(社区)专(兼)职的监管员和护林员队伍,加强日常培训和管理,确保每一块林地都有林长和林业工作人员、警员、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按照每个村(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护林员的要求,镇统一组建护林员队伍,为各辖区内的林业工作“保驾护航”。大力推广使用“熊猫护林员APP”“防火码”“林木采伐APP”等,探索建立林长制智慧综合管控平台,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镇、村(社区)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依法治林长效机制,对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到位、问责到位。结合“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等,开展学法普法活动,营造依法治林浓厚氛围。深化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严打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推进基层群防群治,支持通过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等形式实施多户联防。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底前,对全面推行林长制进行部署。2021年12月15日前,镇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村(社区)两级“一长两员”明确到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全镇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出台林长会议、督查、信息公开、考核等必要的工作制度,通过镇、村公示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
(三)检查落实阶段。2022年1-5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村(社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接受验收评价准备工作。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林长制全面推行后,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创新推进,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全镇全面建成林长制。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三)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镇、村(社区)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级林长可以约谈下级林长。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镇林长办公室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在林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表扬奖励。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镇、村公示栏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美丽河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