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府办函〔2018〕14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相关部门:

《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五届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应用功能,确保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高效、规范、有序运行,全面提高我县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立足大英、注重实效、资源整合、综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运转高效、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运行监督考评体系,推动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运行原则

数字化城市管理遵循发现问题及时、派遣问题及时、处置问题及时的运行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管理对象

地域范围:包括新、老城区及文旅产业园、工业集中发展区,共约29平方公里。

管理对象:即城市管理的部件和事件。部件指城市中具有明确产权人或管理维护单位的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土地和其他纳入城市管理的相关设施。事件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管理部件发生改变或者破坏而引起的城市管理现象,主要涉及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和其他城市管理事件。

四、运行模式及工作流程

运行模式: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监督指挥中心,设在县执法局)统一受理、分别派遣,同时对问题处置进度进行监督,对处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工作流程: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分七个环节。

(一)信息受理。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信息采集监督员上报、社会公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领导批示等。

(二)案卷建立。监督指挥中心将接收到的信息即时登记,根据事件、部件属性进行甄别,并分类立案。

(三)任务派遣。监督指挥中心根据城市管理事件、部件处置标准和时限,直接向各对应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派遣。对因职责不清等原因无法直接派遣的,予以协调解决。

(四)任务处理。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应根据监督指挥中心的指令,按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对部件进行维护或对事件进行处置。

(五)任务反馈。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后,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和复核请求信息并反馈给监督指挥中心,监督指挥中心及时对反馈案件进行核查核实。

(六)核查结案。监督指挥中心接到处置责任单位上报的任务完成和复核请求信息后,发送指令给信息采集员,由信息采集员及时对工作任务处置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把核实信息报送到监督指挥中心,由监督指挥中心完成归档、销案等工作任务,符合结案标准则完成系统流程进行结案。不符合结案标准的,重新进入系统流程进行二次派遣。

(七)综合评价。监督指挥中心根据评价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价,并参考社会公众对各责任部门的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为保障数字城管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家住建部和四川省数字城管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应建立独立的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和综合协调部门”验收要求,成立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兼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数字城管工作,研究解决数字城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执法局,由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数字化城管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数字城管是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的重要载体。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的数字城管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数字城管案件的处理工作;县财政局要把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管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确保数字城管系统正常运行。

(二)狠抓责任落实,规范系统运行。县数字城管办要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扎实开展人员培训,确保数字城管系统规范运行。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发挥数字城管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最大效益。

(三)强化考评监督,逗硬督查考核。县数字城管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城管办等部门,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效能监察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指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统一考核。

 

附件:1.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大英县数字城管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

处置责任分解表

3.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流程规范(试行)

4.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1

 

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宋建军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邓兰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政府督查室、县城管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执法局、县委编办、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执法局,由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大英县数字城管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表(部件)

大类代码大类名称小类代码小类名称说     明细类名称信息收集立案派遣阶段任务处理阶段核查结案阶段主管单位(责任主体)

管理标准立案条件处理时限核实核查时限结案条件






           1                      1                            1                            1                          1                           1                            1                          1                            1                           1                    1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1上水井盖标有水、供水、给水、水闸、水门、水表、消防等字样的地下给水管道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住建局川投水务集团大英有限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2污水井盖标有排水、污水、污等字样的地下污水管道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3 雨水井盖标有排水、雨水、雨等字样的地下雨水管道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4雨水箅子雨水下水道口用于遮盖和排水的专用设施。一般在道路两侧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5电力井盖标有电、电力等字样的电力设备地下专用管道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经信局国网大英供电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6路灯井盖 标有路灯等字样的路灯地下专用管线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7通讯井盖通信运营商所设置的通信井盖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县经信局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大英分公司

8电视井盖有线电视地下专用管线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经信局广电网络大英分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9网络井盖标有网络信息、网络通讯、网络、信息等字样的网络地下管线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经信局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大英分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0热力井盖标有热力、热、暖等字样的地下供热管道的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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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燃气井盖标有煤、煤气、燃、天等字样的地下燃气管道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2公安井盖标有公安、公安交管等字样的地下管线的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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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消防设施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含消火栓、消防龙头(一般为红色,用于消防取水)
无缺失缺失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破损、无漏水明显破损、漏(渗)水、设施缺件影响正常使用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4园林井盖设置在绿地范围内用于绿地养护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5信号灯电源井盖各种交通设施井盖,包含信号灯电源、道路交通监控探头、交通传感器等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6邮政井盖标有邮政等字样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邮政大英分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7电缆井盖标有电缆、电缆井等字样的井盖(含电缆沟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经信局国网大英供电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8化粪池井盖化粪池上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各社区、园区管委会各业主单位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9中水井盖标有中水、再生水等字样的地下管线的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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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公交井盖标有公交、无轨电车等字样的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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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输油气井盖标有输油、输气等字样的井盖
无破损破损、开裂6工作时1.5工作时更换或修复县经信局各石油公司  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分公司

无缺失缺失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






无沉降、无突起井盖与其相邻路面1.5米内出现沉降或突起超过2cm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弹跳弹跳产生声响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保持清洁完好,不影响道路整齐美观人车通行影响道路整齐美观及行人车辆通行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22特殊井盖其他专业部门设置的井盖或多种设施共用管沟的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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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不明井盖现场调查无法判明类型或权属的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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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水井在公共场所供居民给取生活用水的设施
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25供水器饮用和绿化的供水设备,含洒水车供水器和园林绿化供水器、取水点等
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26沟槽厕所盖板供大型聚会时使用的沟槽式厕所的盖板
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主办单位

27 通讯交接箱通信运营商所设置的交接箱(间),以及有线、广电通信交接箱和通信交接间电信交接箱无破损、无明显锈迹破损、明显锈迹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清除县经信局电信、移动、联通大英分公司

整洁不洁2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






移动交接箱无破损、无明显锈迹破损、明显锈迹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清除





整洁不洁2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






联通交接箱无破损、无明显锈迹破损、明显锈迹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清除





整洁不洁2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






28电力设施用于供电的附属设施。含派接箱、电闸箱、开闭器等
无破损、无缺失、无明显锈蚀,完好整洁,无积尘破损、缺失、积尘、箱体锈蚀明显,影响正常使用1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经信局国网大英供电公司

29电力设施警示牌用于标识电力设施位置,起警示作用的指示牌
无缺失、无破损缺失、破损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经信局国网大英供电公司

30电力立杆用于架设电力线、固定电力设施的立杆
无倾斜倾斜1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经信局国网大英供电公司

无破损、整洁破损、不洁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清除






31通讯立杆用于架设通信线、固定通讯设施的立杆
无倾斜倾斜1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经信局电信、移动、联通大英分公司

无破损、整洁破损、不洁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清除






32公交立杆用于公交设施的立杆,含电车立杆
无倾斜倾斜1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住建局县公共汽车管理站

无破损、整洁破损、不洁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清除






33特殊立杆其他专业部门设置的立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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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不明立杆现场调查无法判明类型或权属的立杆
//////

35旗杆用于悬挂旗帜的立(斜)杆,包括基座
无倾斜倾斜1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业主单位

无破损、整洁破损、不洁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清除






36输油(气)标志含输油(气)标志桩、标石
无缺失、无破损缺失、破损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经信局各石油公司  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

37路灯安装在公共场所设置的路灯立杆或照明灯
无倾斜、无缺亮、无破损破损、倾斜、缺亮、底盖缺失3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功能完好缺失,影响正常使用7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38地灯埋设在地面的照明灯
无倾斜、无缺亮、无破损破损、缺亮4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功能完好缺失,影响正常使用7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39景观灯用于美化,装饰建筑物、桥梁、树木等的灯
无倾斜、无缺亮、无破损破损、缺亮7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功能完好缺失,影响正常使用7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40报刊亭出售报刊杂志的公共设施
无破损破损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邮政大英分公司

41电话亭提供电话服务的公共设施
无乱张贴、无乱书写广告标语等乱张贴、乱书写广告标语等2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经信局电信大英分公司

无破损设施破损或辅助设施破损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缺失缺失3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影响正常使用3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42邮筒提供邮政服务的公共设施
无破损破损4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邮政大英分公司

无缺失缺失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影响正常使用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43信息亭 提供多媒体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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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售货亭售卖商品的亭子。含牛奶亭、福利彩票亭、体育彩票亭、食品销售亭等
无破损、无明显锈迹破损、明显锈迹7工作日1.5工作时责令修复县执法局县民政局

45自动售货机自助出售商品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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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户外健身设施设置在户外,用于健身的体育器械
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文广新局

47高压线铁塔用于架设高压电线的铁塔
无破损无明显锈蚀警示标志无缺失破损、明显锈蚀、警示标志缺失6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县经信局国网大英供电公司

48变压器电力变压设施
无破损明无显锈蚀警示标志无缺失破损、明显锈蚀、警示标志缺失6工作时1.5工作时恢复县经信局国网大英供电公司

49燃气调压站(箱)用于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非腐蚀性气体压力调节、稳压、控制计量、远程监测的设备。含燃气调压器、燃气调压箱、燃气调压柜、燃气调压站
无损坏破损、明显锈蚀、警示标志缺失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分公司

无漏气漏气4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修复






50监控电子眼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电子监控设备
无破损无倾斜无明显锈迹无缺失破损倾斜明显锈迹缺失1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县公安局

51执法岗亭执法局设立的岗亭
无破损设施破损或辅助设施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执法局

公安岗亭公安部门设立的岗亭无缺失缺失10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县公安局



52休息亭供休息或避雨的亭子
无破损设施破损或辅助设施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53自助缴费机公共场所设置的自助交费或查询信息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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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充电桩用于车辆充电的固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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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防蚊闸在排水口设置防蚊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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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跨河管道跨越沟渠、河道的各类架空管道跨越沟渠、河道、航道的输水管道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1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住建局川投水务集团大英有限公司

跨越沟渠、河道、航道的石油、通讯、电力架空管道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1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经信局县内各石油公司各通信公司国网大英电力公司




跨越沟渠、河道、航道的燃气架空管道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1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分公司




跨越航道的各类架空管道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1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交运局管道所属企业




57露天燃气管道用于输送燃气的露天管道
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

58晒衣架用于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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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2                             2  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1停车场经许可停放车辆的场所,包括:地面停车场,桥孔,路边等
路边经营性停车场场地及设备设施完好、无破损无坑洼路边经营性停车场场地及设备设施、明显破损坑洼7工作日1.5工作时
县公用事业局业主单位
2立体车库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立体停车场所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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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车咪表道路旁停车计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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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交站亭供乘客上下车而设置的固定停车点。含公交调度亭、公交(轻轨、铁路)站、亭、场、牌及其附属设施
无破损站、亭、场及其附属设施破损及缺失;地面破损、不平整超过0.3平方米4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住建局县公共汽车管理站

5出租车站牌标有出租车停靠点等字样的标识牌
无破损破损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无倾斜倾斜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缺失缺失4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6过街天桥跨道路的人行天桥
桥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桥面明显坑洼、积水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业主单位

7地下通道在城市地面下修建的供人行走的通道
无破损、无明显积水地面、墙面及附属设施破损、明显积水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8立交桥实现立体交通的桥梁
桥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桥面明显坑洼、积水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9跨河桥跨越河流的桥梁
桥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桥面明显坑洼、积水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10交通标志牌起交通引导作用的指示牌,包括无障碍设施指示牌、地铁站指示牌、公安交警指示牌、交通反视镜等无障碍设施指示牌无倾斜、无破损、无明显锈迹、整洁倾斜、破损、明显锈迹、不洁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整改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无缺失、无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无违规指向信息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违规指向信息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整改






城市道路交通标示牌的文字规范、正确、工整城市道路交通标示牌的文字不规范、错误、潦草5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






按要求设置道路标志牌未按要求设置道路标志牌5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






公安交警指示牌无倾斜、无破损、无明显锈迹、整洁倾斜、破损、明显锈迹、不洁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整改





无缺失、无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无违规指向信息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违规指向信息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整改






城市道路交通标示牌的文字规范、正确、工整城市道路交通标示牌的文字不规范、错误、潦草7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






按要求设置道路标志牌未按要求设置道路标志牌7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






道路指示牌无倾斜、无破损、无明显锈迹、整洁倾斜、破损、明显锈迹、不洁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整改





无缺失、无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无违规指向信息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违规指向信息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整改






城市道路交通标示牌的文字规范、正确、工整城市道路交通标示牌的文字不规范、错误、潦草7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






按要求设置道路标志牌未按要求设置道路标志牌7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






交通反视镜无倾斜、无破损、无明显锈迹、整洁倾斜、破损、明显锈迹、不洁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整改





11限高架标志在桥梁、涵洞等处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限额的道路警示标志
无缺失、无破损缺失、破损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2路名牌标注道路名称的标牌
无倾斜、破损、明显锈迹破损、锈蚀、内容不符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或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存在隐患的破损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3地名牌标注地名的标牌
无倾斜、破损、明显锈迹破损、锈蚀、内容不符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或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存在隐患的破损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4交通信号灯安装在道路两旁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信号装备,也称红绿灯
无破损、无倾斜损坏、倾斜、底座盖板缺失、红绿灯缺亮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5交通信号设施除交通信号灯外的其他交通信号设施,包括信号灯电源箱、信号灯机箱、交通控制箱等
无破损损坏、设置摇动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6交通岗亭用于指挥道路交通的亭子
无破损设施破损或辅助设施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无缺失缺失10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17交通护栏用于分隔道路功能的设施,含人行分隔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设施、路中分隔设施、交通隔离桩等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损坏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或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8防撞桶放置在道路的转弯、出入口、收费口及其他需要隔离或防撞的危险地段的路面上,起安全隔离、警示、预防碰撞并能在发生碰撞时起缓冲作用,吸收并降低碰撞冲击力的设施
无破损、无脱落、无缺失破损、脱落、缺失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9安全岛设置在往返车道之间,供行人横穿道路临时停留的交通岛
无破损、无脱落、无缺失破损、脱落、缺失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20人行横道桩设置在往返车道间,保护行人横穿道路安全的设施,含交通隔离墩
无破损、无脱落、无缺失破损、脱落、缺失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21便道桩设置于便道上,防止机动车驶入便道的设施
无破损、无脱落、无缺失破损、脱落、缺失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22柔性隔离体设置于导流带边缘,分割车道的柔性柱状设施
无破损、无脱落、无缺失破损、脱落、缺失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23道路信息显示屏显示道路信息的设施,含电子告示牌、交通诱导屏等
内容正确破损、断字缺亮、内容错误1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24道路隔音屏设于道路两边用于阻隔交通噪声的屏蔽设施
无破损、无缺失破损、缺失1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25非机动车停放点用于停放非机动车的场所
无缺失、无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执法局

26自行车租赁点设置用于公用自行车租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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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存车支架用于存放非机动车的设施
无破损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执法局

28铁道口设施铁路与公路交叉口的警示设施,包括隔离桩、档杆、标志、信号灯、告示牌等
无破损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重点办火车站

29栈桥设置的连接码头与陆域的排架结构物
无破损、无缺失、无变形、无倾斜破损、缺失、变形、倾斜1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水务局

30水域显示牌用于标识水域、起警示作用的标牌
无缺失、无破损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水务局

31港监设施安装在航道上用于指示船运的设施
无缺失、无破损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交运局县海事处

         3                     3        市容环境                      市容环境1公共厕所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厕所,包括临时、移动厕所
设施无缺失、无破损外立面破损、标志牌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公共卫生干净卫生脏乱差2工作日1.5工作时







公厕无杂物,清洁用具摆放有序有杂物,清洁用具摆放无序2工作日1.5工作时







2公厕指示牌用于指示公厕位置的标牌
无缺失、无倾斜、无破损缺失、破损、锈蚀、指示方向错误4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3化粪池用于存放粪便的地下池子,含公厕及居民区化粪池
无污水外溢污水外溢3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各社区、园区管委会各业主单位

4垃圾间(楼)用于临时存放生活垃圾的固定建构筑物,含垃圾中转站、密闭式清洁站
无暴露垃圾堆放、无污水外流、外墙清洁垃圾乱暴露堆放、污水外流、外墙脏3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5垃圾箱安装在公共场所供人放置垃圾的容器,包括可移动的垃圾箱、果皮箱等
设施无缺失、无破损、无明显锈蚀缺失、破损、缺盖、明显锈蚀2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垃圾桶(箱)外壁不得有明显积灰和垃圾外挂垃圾桶(箱)外壁有明显的积灰和垃圾外挂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恢复






6户外广告设置在户外,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的广告设施公共载体广告设施完整整洁,字迹清晰正确设施破损脏污,字迹残缺30工作日走法律程序的按法定时限1.5工作时拆除县执法局

商业卖场广告设施完整整洁,字迹清晰正确设施破损脏污,字迹残缺30工作日走法律程序的按法定时限1.5工作时拆除或修复





施工围档广告完整整洁,字迹清晰正确设施破损脏污,字迹残缺30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灯杆道旗广告无滑落道旗底部与地面距离应在2.5-3.0米间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无破损画面破损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支撑框架破损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整洁完好无退色杂乱脏污退色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7匾牌标识以灯箱、霓虹灯、展示牌等为载体显示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的设施牌匾招牌设施完整整洁,字迹清晰正确设施破损脏污,字迹残缺20工作日走法律程序的按法定时限1.5工作时拆除或修复县执法局

建筑立面组合式招牌设施完整整洁,字迹清晰正确设施破损脏污,字迹残缺20工作日走法律程序的按法定时限1.5工作时拆除或修复





落地组合式招牌设施完整整洁,字迹清晰正确设施破损脏污,字迹残缺20工作日走法律程序的按法定时限1.5工作时拆除或修复





8宣传栏用于公益宣传的设施,包括阅报栏、公共告示栏等
无明显积尘明显积尘1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各社区、园区管委会业主单位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






9气象监测站用于气象监测的设施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县气象局

10环保监测站用于环境保护的监测点和设施,含大气、噪音自动监测点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县环保局

11污水口监测站用于污水排放监测的站点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各业主单位

12污水监测器用于自动监测污水水质、水量的设备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各业主单位

13噪音显示器用于监测并显示噪音分贝、空气质量的设施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县执法局

 4 园林绿化设施1古树名木由主管部门认定的,属国家珍稀、具有重要历史、人文、景观、生态价值和纪念意义并挂牌的树木
无树池围栏残缺、无标示牌缺损、无死株、无非自然倾斜树池围栏残缺、标示牌缺损、死株、非自然倾斜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2行树栽植在道路两侧及分车带的树木
无缺失、无倒伏、无枯死、无树池围栏残缺缺失、倒伏、枯死、树池围栏残缺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县公用事业局

3独立树有良好方位意义或著名的单棵树
无缺失、无倒伏、无枯死、无树池围栏残缺死株、缺株、倾斜、倒伏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县公用事业局

4护树设施设置在树穴周围用于保护树木的设施,包括树池箅子、护树围栏等
无缺失、无损坏缺失、损坏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县公用事业局

5花架花钵用于安放花草、美化环境的设施
无缺失、无损坏、无倾斜、无明显锈蚀缺失、损坏、倾斜、明显锈蚀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或恢复县公用事业局

6雕塑街头、广场、绿地等处设立的造型艺术品,含假山石、园林建筑小品、各式盆景等
无损坏、无倾斜损坏、倾斜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明显积尘明显积尘2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






7街头坐椅街头、广场等处设立的供行人休息的桌椅
无损坏、无倾斜、无明显锈蚀损坏、倾斜、明显锈蚀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缺失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无明显积尘明显积尘2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8绿地护栏绿地周围用于保护绿地而设置的栏杆
无损坏、无倾斜、无明显锈蚀损坏、倾斜、明显锈蚀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无缺失缺失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保持完好,无破损、凹陷、变形破损、凹陷、变形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9绿地附属设施在绿地上设立的有关设施,包括绿化上水、喷灌、音响等设施
无损坏、无倾斜、无明显锈损坏、倾斜、明显锈蚀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10喷泉人工修筑的喷水设施
无破损、池水干净破损、池水脏污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5 其他部件1人防工事用于掩蔽人员和物资、防空袭的战备设施
无明显积尘明显积尘2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无损坏地面及附属设施破损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2公房地下室产权归公有的楼房地下空间
地面、墙面及附属设施完好地面、墙面及附属设施破损、明显积水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各业主单位

3车辆加油(气丶电)站为车辆加油、加气和充电的场所加油站安全无隐患存在安全隐患1工作日1.5工作时消除隐患县经信局各石油公司

加气站安全无隐患存在安全隐患1工作日1.5工作时消除隐患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分公司




4液化气站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供应站
安全无隐患存在安全隐患1工作日1.5工作时消除隐患县经信局液化气供应站

5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直接场所,包括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销售点
无明显异常气味、异常烟尘、异常响声及其他异常情况明显异常气味、异常烟尘、异常响声、其他异常情况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消除隐患县经信局县安监局中石油、中石化

6水域附属设施建设在水域周边的维护附属设施,包括堤坝、防洪闸、站、倒虹闸门井、抽水泵、橡胶坝等堤坝、防洪闸、站保持完好,无破损、凹陷、变形破损、缺失、塌陷7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水务局   

污水倒虹闸门井保持完好,无破损、凹陷、变形破损、缺失、塌陷3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住建局   




抽水泵保持完好,无破损破损、缺失3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农业局   




橡胶坝保持完好,无破损、凹陷、变形破损、缺失、塌陷3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经信局




7水域护栏安装在水域周边的隔离设施
保持完好,无破损、凹陷、变形破损、缺失、塌陷3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8防汛墙水域沿线用于挡水修建的墙体,包括护坡
保持完好,无破损、凹陷、变形破损、塌陷、倾斜7个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水务局

9文物古迹由主管部门认定的,属国家珍稀、具有重要历史、人文、景观、和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等
保持完好,无破损、凹陷、变形破损、塌陷、倾斜15个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文广新局

 

大英县数字城管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表(事件)

大类代码大类名称小类代码小类名称说        明细类名称信息收集阶段任务处理阶段核查结案阶段主管单位(责任主体)

管理标准立案条件处理时限核查时限结案条件






1市容环境1私搭乱建未经审批私自开凿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现象已有合法建筑物上乱搭乱建城市主要公共空间无违法建设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修建240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整治、拆除县执法局
无规划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或擅自改变规划审批要求的违法建设城市主要公共空间无违法建设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修建240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整治、拆除县规划局县执法局县国土局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建设城市主要公共空间无违法建设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修建240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整治、拆除县国土局




城区河堤范围内私搭乱建城市主要公共空间无违法建设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修建240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整治、拆除县水务局




2店面无证装修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店面装修的现象
无未经审批店面装修未经审批擅自店面装修4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3违章接坡未经审批私自进行道路违章接坡的现象临时接坡无未经审批临时接坡未经审批进行临时接坡4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固定接坡无未经审批固定接坡未经审批进行固定接坡4工作日1.5工作时拆除、恢复县执法局




4建筑物外立面不洁临街建筑立面、外墙面脱落等情况
临街建(构)筑物外墙面清洁临街建(构)筑物外墙面陈旧破损严重的现象9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各业主单位

5临街阳台脏乱差沿街阳台脏乱差,包括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超出护栏的高度等
主、次类道路的沿街阳台无脏乱差主、次类道路的沿街阳台脏乱差5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1市容环境6擅自在临街的建筑物上挂彩旗未经批准,在临街建筑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以及其他装饰物
在临街建筑物上无插挂彩旗、加装灯饰以及其他装饰物等现象擅自在临街建筑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以及其他装饰物等现象4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各社区、园区管委会县执法局












7沿街晾挂在主要道路及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电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上无吊挂、晾晒物品在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县执法局

8擅自架设管线、杆线设施未经审批擅自架设管线、杆线设施的行为
无擅自架设管线、杆线设施的行为未经审批擅自架设管线、杆线设施的行为4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县执法局

9空调室外机低挂沿街店家或住户悬挂空调室外机低于标准高度威胁行人安全的现象
沿街店家或住户悬挂空调室外机无低于标准高度威胁行人安全的现象沿街店家或住户悬挂空调室外机低于标准高度威胁行人安全的现象5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各社区、园区管委会县执法局

10暴露垃圾      公共场所未倒入垃圾容器的生活垃圾
街道、绿地、工地及其它公共场地等处无暴露生活垃圾公共场地存在0.5平方米以下少量零星生活垃圾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县公用事业局

公共场地存在0.5平方米以上2平方米以下较多暴露生活垃圾4紧急工作时









公共场地存在2平方米以上大量暴露生活垃圾2紧急工作日









11积存垃圾渣土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的非生活垃圾、渣土
街道、绿地、工地及其它公共场地等处无暴露建筑垃圾公共场地存在0.5平方米以下少量零星建筑垃圾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县执法局

公共场地存在0.5平方米以上2平方米以下较多暴露建筑垃圾6紧急工作时









公共场地存在2平方米以上大量暴露建筑垃圾3紧急工作日









1市容环境12道路不洁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道路保洁问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卫生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无污垢、油迹、痰迹路面存在明显污垢、油迹、痰迹;积尘严重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县公用事业局
人行道路面不洁人行道路面无污垢、油迹、痰迹路面存在明显污垢、油迹、痰迹;积尘严重6紧急工作时







路沿石不洁路沿石无积灰、积泥、灰带积灰、积泥、灰带明显2工作日







交通护栏不洁交通护栏无积灰、积泥、灰带积灰、积泥、灰带明显2工作日







13道路破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塌陷、坑洼等影响通行的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路面破损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沉陷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面破损或明显不平整,坑洼、沉陷深度超过0.02米且面积超过0.04平方米5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用事业局

人行道(含盲道)破损人行道、盲道地面表面平整,砌块无明显松动、残缺,盲道安装正确人行道、盲道、地面表面明显不平整,砌块明显松动、残缺,盲道安装不正确7工作日







路沿石、嵌边石、路平石地面破损路边石、嵌边石、路平石地面保持平整,无破损路沿石、嵌边石、路平石地面破损、倾斜移位、松动7工作日







14道路遗撒车辆运输或装卸过程中发生的遗撒现象
车辆运输无物料泄露;无扬尘污染车辆运输物料泄露;车辆运输物料造成扬尘污染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整改、清除县执法局

15沙(河)滩不洁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沙(河)滩上保洁问题
无垃圾杂物有垃圾杂物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县水务局县执法局

16交通标线不清晰交通标志线自然磨损缺失、施工造成的缺失、未按标准设置缺失;废旧的标线未清除干净
交通标线清晰交通标志线缺失、废旧的标线未清除干净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市容环境17绿地脏乱绿地上存在垃圾,植被缺失、枯死及砍伐的现象
绿地上无垃圾,植被缺失、枯死的现象绿地存在垃圾,植被缺失、枯死的现象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县公用事业局
18绿化弃料未及时清理栽培修剪树木、花草或者花卉等产生的枝叶、泥土的现象
无清理栽培修剪树木、花草或者花卉等产生的枝叶、泥土的现象未及时清理栽培修剪树木、花草或者花卉等产生的枝叶、泥土的现象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县公用事业局

19非装饰性树挂擅自悬挂、捆绑于行道树、沿街灌木、线缆上的杂物等影响市容的物品
无擅自悬挂、捆绑在行道树、沿街灌木、线缆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杂物自悬挂、捆绑在行道树、沿街灌木、线缆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杂物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20焚烧垃圾、树叶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
不得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21病虫害发现绿植(园林树木)病虫害
绿植(园林树木)无病虫害发现绿植(园林树木)病虫害7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公用事业局

22非法伐树园林树木乱砍乱伐现象
无园林树木乱砍乱伐现象园林树木乱砍乱伐现象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23河堤破损河堤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塌陷的现象
河堤及其附属设施无损坏、塌陷、倾斜的现象河堤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塌陷、倾斜的现象7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县水务局

24水域秩序问题在公共水域内毒鱼、炸鱼、电鱼及在非指定水域钓鱼、在公共水域露营、野炊等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在公共水域水面游泳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活动水域内钓捕活动不得公共水域内毒鱼、炸鱼、电鱼及在非指定水域钓鱼在公共水域内毒鱼、炸鱼、电鱼及在非指定水域钓鱼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农业局

旅游活动不得在公共水域露营、野炊等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在公共水域露营、野炊等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6紧急工作时县执法局






娱乐活动在公共水域水面无游泳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活动在公共水域水面游泳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活动6紧急工作时县水务局






25水域不洁水面明显漂浮垃圾,坡岸杂草丛生,堆放垃圾等
无向水域范围倾倒、排放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河道水域无大量漂浮垃圾的现象向水域范围倾倒、排放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河道水域无大量漂浮垃圾的现象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清除县水务局

1市容环境26河道污染河水发生水质恶化的现象
河水无水质恶化的现象河水发生水质恶化的现象7工作日1.5工作时整治县水务局
27油烟污染餐饮业油烟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现象,含商业小煤炉、烟囱冒黑烟等
餐饮业油烟无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现象餐饮业油烟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现象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28商业噪音公共场所使用各种音响器材播音或现场加工铝合金等情况,造成声音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音响器材播音产生的噪音无噪音影响市民生活商业噪音音量超过国家规定,影响市民生活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现场加工铝合金等产生的噪音无噪音影响市民生活商业噪音音量超过国家规定,影响市容和市民生活3紧急工作时







29露天烧烤未经许可在露天公共场所内烧烤食物的行为
未经许可,禁止在道路及公共场所烧烤食物道路及公共场所有烧烤食物的现象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取缔县执法局

30乱倒乱排污水、废水在公共场所乱倒乱排污水、废水的现象
公共场所乱无倒乱排污水、废水的现象在公共场所乱倒乱排污水、废水的现象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清除县执法局

31餐厨垃圾遗撒和污染回收餐厨垃圾过程中造成的遗撒和道路污染问题
回收餐厨垃圾过程中无遗撒和道路污染问题回收餐厨垃圾过程中造成的遗撒和道路污染问题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清除县执法局

32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的垃圾填埋场非正规建筑垃圾填埋场按规定建设和运行的垃圾填埋场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的垃圾填埋场3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清除县执法局

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按规定建设和运行的垃圾填埋场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的垃圾填埋场3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清除县公用事业局




1市容环境33乱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
在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无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现象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清除县卫计局
34废弃车辆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
公共道路无较长时间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公共道路较长时间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1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35废弃家具设备长期占道摆放无人使用的家具设备
无长期占道摆放无人使用的家具设备长期占道摆放无人使用的家具设备2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执法局

36乱堆物堆料未经许可在公共场所堆放物料的现象
无擅自占道堆物、堆料的现象未经许可擅自占道堆物、堆料3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执法局

37动物尸体在公共场所发现的动物尸体未能及时清理的现象
在公共场所无动物尸体未及时清理的现象在公共场所发现的动物尸体未能及时清理的现象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理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38擅自饲养家禽家畜违反相关法规擅自饲养家禽家畜
无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现象违反相关法规擅自饲养家禽家畜3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2宣传广告1非法小广告公共场所内、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喷涂、手写的各类广告及乱涂乱画现象
无在建(构)筑物、工地围墙(板)、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桥梁、路名牌、公交站亭(牌)、广场、树木等公共设施上乱涂写、张贴广告、标语等现象在建(构)筑物、工地围墙(板)、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桥梁、路名牌、公交站亭(牌)、广场、树木等公共设施上乱涂写、张贴广告、标语等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2街头散发广告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的现象
公共道路、广场无散发小广告、宣传单在公共道路、广场散发小广告、宣传单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2宣传广告3违规户外广告违规设置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违规设置灯箱无违规设置以灯箱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违规设置以灯箱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理县执法局
违规设置霓虹灯无违规设置以霓虹灯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违规设置以霓虹灯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







违规设置电子显示装置无违规设置以电子显示器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违规设置以电子显示器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







违规设置展示牌无违规设置以展示牌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违规设置以展示牌为载体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







4广告语言文字    不规范广告文字明显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
广告文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广告文字明显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3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县执法局

5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不合理妨碍生产、生活,损害城市市貌、建筑物形象及遮挡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等现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使用等情况
无妨碍生产、生活,损害城市市貌、建筑物形象及遮挡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等现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使用妨碍生产、生活,损害城市市貌、建筑物形象及遮挡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等现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使用等情况3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县执法局

6违规牌匾标识违规设置以灯箱、霓虹灯、展示牌等形式显示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的设施
无违规设置以灯箱、霓虹灯、展示牌等形式显示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的设施违规设置以灯箱、霓虹灯、展示牌等形式显示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的设施15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执法局

7违规标语宣传品擅自张贴悬挂标语、条幅、气球直幅等,包括标语宣传品损毁的现象
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广告牌匾擅自张贴悬挂标语、条幅、气球直幅等,包括标语宣传品损毁的现象15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执法局

3施工管理1施工扰民施工产生的噪音、灯光污染等扰民现象有证夜间施工扰民无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有夜间施工许可,夜间施工扰民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无证夜间施工扰民无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无夜间施工许可,夜间施工扰民








3施工管理2施工占道施工过程中未经审批擅自占用道路的现象
无擅自占道施工未经许可在道路(道路隔离带)上占道施工、施工超期5工作日1.5工作时拆除、延期、补办手续、补交费用县执法局
3无证掘路未经审批擅自挖掘道路的现象
无擅自挖掘道路未经许可擅自挖掘道路6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恢复、补办手续、补交费用县执法局

4工地扬尘施工过程中或者施工堆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现象
无扬尘现象施工过程中或者施工堆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现象3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整改县住建局

5施工废弃料在公共场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现象
在公共场所无堆放施工废弃料竣工后未及时清运的废弃料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恢复县执法局

6工地物料乱堆放施工工地物料堆放杂乱无序,环境脏乱差的现象
无施工工地物料堆放杂乱无序,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施工工地物料堆放杂乱无序,环境脏乱差的现象3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县住建局

7施工工地围档问题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围档,包括围挡范围、高度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工地未打围工地己打围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等没有按规定实施打围5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县执法局

工地打围不规范、容貌差按规定标准打围或设置遮挡措施各类建筑、拆迁、市政工地打围不规范、容貌脏乱差7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县住建局




工地围墙或挡板容貌卫生状况良好工地围墙或挡板容貌卫生状况差2紧急工作日








临街围墙按要求景观化。临街围墙未按要求景观化。5工作日








施工围墙墙体上布置的标语、宣传画等内容应保持完整、美观、风格协调施工围墙墙体上布置的标语、宣传画等内容破损、残缺5工作日








围墙顶端禁止违规搭设其他设施围墙顶端违规搭设其他设施5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拆除县执法局





3施工管理8施工工地道路未硬化施工现场道路路面未按规定及时做硬化处理的现象
施工现场道路路面按规定及时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路面未按规定及时做硬化处理15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县住建局
9施工工地出入口  道路破损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破损,影响通行的现象
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平整,无坑凹、沉陷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破损超过0.5平方米或明显不平整,存在坑凹、沉陷深度超过0.05米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县住建局

10施工完成后未场光地净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现场环境脏乱差,未做到场光地净的现象
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无现场环境脏乱差,做到场光地净的现象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现场环境脏乱差,未做到场光地净的现象5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县住建局

11渣土运输车辆未安装密闭装置施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
施工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施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县执法局

12施工工地车轮夹带施工车辆车轮夹带泥土行驶时造成路面污染
施工车辆车轮无夹带泥土现象施工车辆车轮夹带泥土行驶时造成路面污染6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恢复县执法局

4街面秩序1无照经营游商无营业执照,未经许可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流动性经营行为
无游商占道经营游商占道经营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县执法局
2早(夜)市管理问题早(夜)市超出规定时间、规定区域经营;环境卫生脏乱污染周边环境等现象未按规定时间经营早(夜)市按规定时间经营早(夜)市超出规定时间经营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县执法局

未按规定区域经营早(夜)市按规定区域经营早(夜)市超出规定区域经营3紧急工作时







环境卫生脏乱差早(夜)市无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早(夜)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3紧急工作时







污染周边环境等其他问题早(夜)市无污染周边环境等现象早(夜)市污染周边环境等现象3紧急工作时







4街面秩序3流浪乞讨在公共场所从事卖艺、乞讨、露宿等行为
公共场所无乞讨人员在公共场所进行乞讨或住扎的流浪人员5工作日6紧急工作时制止救助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4占道废品收购未经许可在公共场所从事收购废品的占道行为
未经许可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收购废品的占道行为占用公共场所、道路堆放收购物品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制止并清除县执法局县商务局

5店外经营经营物品店外摆放,或有跨门占道经营行为果蔬店店外经营无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县执法局

餐饮店店外经营无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





百货店店外经营无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





汽修店、汽车美容店等店外经营无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





店外设置伸缩棚无店外伸缩棚擅自在店外设置伸缩棚3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拆除





其他店外经营无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商家(含各类亭棚)擅自跨门、出摊占道经营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





4街面秩序6占道经营违法占用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违章占道促销、宣传无占道促销、宣传占道促销、宣传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县执法局
占道冲洗机动车无占道冲洗机动车占道冲洗机动车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





占道修理机动车、非机动车无占道修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修理机动车、非机动车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





占道设置桌椅下棋、打牌、喝茶等无占道设置桌椅下棋、打牌、喝茶占道设置桌椅下棋、打牌、喝茶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





其他占道经营无占道经营行为占道经营行为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





7黑车拉客无客运营运证,非法从事营运拉客的行为
有证从事营运拉客无证从事营运拉客7工作日1.5工作时取缔县交运局

8非法出版物销售销售非法音像、图书等出版物的行为
禁止销售非法音像、图书等出版物的行为销售非法音像、图书等出版物的行为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县文广新局

9机动车乱停放在未经许可、未合法设置停车泊位的地点停放机动车辆
无乱停放机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上未经批准占道停放机动车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取缔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0非机动车乱停放在未经许可、未合法设置停车泊位的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未按序停放
无乱停放非机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上未经批准占道停放非机动车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整改县执法局

5突发事件1供水管道破裂供水管道破裂导致的跑、冒、滴、漏,路面溢水现象
自来水管管道无漏水自来水管道破裂、漏水(施工人员未赶到,问题现场尚未围护)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现场围护县水务局川投水务集团大英有限公司
自来水管道破裂、漏水(现场己围护尚未修复)8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修复







自来水管道破裂、漏水(道路恢复畅通,路面不平整)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5突发事件2燃气管道破裂燃气管道破裂导致的燃气泄漏现象
无燃气漏气燃气管道破裂漏气(施工人员未赶到,问题现场尚未围护)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现场围护县住建局中石油大英燃气公司
燃气管道破裂漏气(现场己围护尚未修复)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修复







现场已维护尚未修复(道路恢复畅通,路面不平整)5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







3排水管道堵塞排水管道堵塞或破损导致的排水不畅、污水外溢等现象
无排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排水管道堵塞或破损导致排水不畅、污水外溢12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恢复县公用事业局社区、园区管委会产权单位

4热力管道破裂热气、热水输送管道破损引起蒸汽或者热水外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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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路面塌陷路面(边坡)出现塌陷、下沉等现象
路面无塌陷路面塌陷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尚未围护)3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围护建设单位县公用事业局

路面塌陷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已围护尚未修复)6工作日1.5工作时基本平整







路面塌陷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现场路面尚未恢复)12工作日1.5工作时完全恢复







6道路积水道路(桥涵)大面积积水,影响通行的现象
道路无大面积积水、无影响通行道路大面积积水、影响通行5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清除建设单位县公用事业局

7道路积雪、结冰道路积雪结冰,影响通行的现象
道路未出现大面积积雪结冰、影响通行道路大面积积雪结冰、影响通行5紧急工作时1.5工作时清除建设单位县公用事业局

5突发事件8架空线缆脱落在道路、小区和其他室外公共空间架空的线缆破损下坠,危害公共安全现象
架空线无断落、拖地、坠落区域内出现架空线无断落、拖地、坠落6工作时1.5工作时修复主管部门产权单位
9火灾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无火灾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现场扑灭、恢复秩序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10伤亡事故指突然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无伤亡事故指突然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现场维护、恢复秩序县公安局

11群发性事件聚众打架斗殴、非法集会等现象
无群发性事件敏感区域内集会、群体上访等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县公安局

6其他事件1违规高空悬吊作业违规进行的高空悬吊作业情况
按规定进行的高空悬吊作业情况违规进行的高空悬吊作业情况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县安监局
2临街屠宰临街宰杀家禽、牲畜的行为
无临街宰杀家禽、牲畜的行为临街宰杀家禽、牲畜的行为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3畜力车进城畜力车进入市区的行为
无畜力车进入市区的行为畜力车进入市区的行为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制止县执法局

4门前(三包)脏乱社会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成门前三包的情况
社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门前三包的情况社会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成门前三包的情况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整改各社区、园区管委会

5无证餐饮未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擅自经营餐饮的行为
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营业执照等手续,经营餐饮未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擅自经营餐饮的行为1紧急工作日1.5工作时责改、制止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

备注:工作日:指法定休息日以外,法律规定的一昼夜内的工作小时数计为一个工作日;工作时:指按照法定工作起止时间计算的每日工作小时单位;紧急工作时:对于紧急监管案件,在工作日和法定休息日,按照24小时计算的每日工作小时单位;紧急工作日:对于紧急监管案件,在工作日和法定休息日,按照每日24小时计算的一个工作日单位。

 


附件3

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流程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处置行为,根据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GB/T 30428)、住建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四川省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立结案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案件处置是指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量化管理标准,细化管理行为,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发现、处置,以及对处置情况实施监督的完整闭合管理活动。案件处置过程包括信息采集、受理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含退回、延期办理)、任务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七个环节。

城市管理部件,是指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它类的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

城市管理事件,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的统称。

    第三条   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注重实效与考核问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县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信息的采集、分类和处理。

各相关责任处置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相应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工作。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五条  本规范所称信息采集,是指按划定的网格区域,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标准,通过信息采集监督员巡查、视频抓拍和市民举报等方式发现城市管理中的部件、事件问题,并将信息传输至县数管中心大平台。

 第六条  信息采集监督员采集信息,应当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标准及信息采集规范要求,及时采集上报,减少漏报,不得虚报、瞒报、假报。

严禁同一区域、同一类别的问题信息在处置期限内重复上报。

 第七条  信息采集监督员按照信息采集要求在各自的责任区域内开展巡查。对下列轻微事件,由信息采集监督员现场劝导或处置:

(一)垃圾箱小门打开或盖子未盖;

(二)垃圾箱外的小袋装垃圾;

(三)网络通讯交接箱门打开(设施不坏);

(四)窨井盖轻微错位,在采集员能力范围内;

(五)绿地或主干道上的移动广告、店招;

(六)粘贴不实的单张小广告;

(七)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非泊车位停车(车主正准备停车)的单个现象;

(八)其他影响市容的轻微问题。

第八条  对下列部件、事件问题信息,暂不予采集:

(一)地址相对偏远,不影响市容、未成片的垃圾及零星小广告;

(二)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安全的架空式空调外机;

(三)不影响市容的,在道路、绿地和河面上零星散落的垃圾及漂浮物;道路、绿地上季节性的非成堆自然落叶;

(四)正处于建设阶段的道路及已完工但未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的道路;

(五)“严管街”外其他区域同一路段可视范围内少于2摊(含)的流动摊点(车载游商除外);

(六)不符合季节性采集的绿化缺失、行道树枯死等季节性较强的部件、事件问题;

(七)超出数字城管实施范围的、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问题信息;

(八)其他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轻微问题信息。

第九条  对特殊类部件和事件的采集要求:

(一)采集窨井盖破损时必须近距离拍摄窨井盖上方的窨井盖类型或标识一张,把破损的状况拍摄清楚;

(二)采集窨井盖缺失时必须拍摄清楚窨井内状况,另须提供窨井盖尺寸大小,以便派遣人员判断;如窨井内设有窨井盖类型标识的,必须拍清标识内容,窨井内状况无法拍摄清楚的必须用文字补充描述;

(三)采集杆线类问题信息时,必须拍清杆线类所具有的特征,以便派遣人员判断;

(四)对照明类、道路破损、季节性较强等部事件问题,应按照规定时间段和相应季节进行集中采集;

(五)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部件专项采集需要延时的,信息采集监督员必须积极配合。

 

第三章  受理立案

 

第十条  受理对象。包括信息采集监督员采集、视频监控、领导指示、12319数字城管热线投诉、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及其它途径所反映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在中心职责工作范围内可不予受理,但需对当事人详细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立案条件。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信息立案案件必须具备的要求和信息:案件地址、现场照片、案件类别、问题描述。以上几个要素是形成立案的必要条件,否则不予立案,作废卷处理。

第十二条  受理员对受理件进行甄别,对符合条件的办件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记录并告知。

(一)案件地址。描述要准确、详实、精炼,描述街道名称及门牌号须有明显参照物,如:XX路XX号XX商场向北10米。

(二)现场照片

1.照片拍摄宜包括全貌、局部、特写照片。

2.全貌照片应完整展示问题发生点广角全景和问题发生点较为固定的背景参照物,及可能为问题发生原因的相关场景和线索,如店牌店招、路牌、行道树、建筑物等。可以拍摄两张或两张以上照片作为一个常规案件上报。

3.局部照片应清楚明显显示问题特征,如破损大小,堆物体量,影响范围等。

4.特写照片应清晰显示问题细部,如井盖标识,灯杆编号、公厕编号、车牌号,小字条文字内容等。照片时间必须是准确北京时间。

5.系统显示的拍摄案件时间与案件照片显示的拍摄时间,相差不得超过10分钟。

6.可以作为一个案件上报的,不得分为两个或多个案件进行上报。

(三)案件类别。要正确选择案件类别,涉及多种城管问题的,以特征较为突出的类别上报。

(四)问题描述。要尽可能地详实、准确、扼要,涉及多个城管问题的,应逐一描述清楚。

第十三条  监督受理平台接到由信息采集监督员采集上报、12319数字城管热线投诉、媒体曝光、视频抓拍及有关部门转办等反映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后,由受理员按照信息来源的渠道,分别按不同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处理。

受理员对上传问题信息的大小分类、上传照片、事发位置定位、问题描述作初步判定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及时将问题信息发送至值班长的办理栏。

值班长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信息立案案件必须具备的要求对问题信息进行复核,对符合立案要求的,立案后及时将问题信息发送至指挥派遣平台。对不符合立案要求和难以判定的疑难问题信息,由值班长报请县数管中心领导判定。

第十四条  上报的问题信息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案件正在处理期限(缓办、延期)内的,或与未处置的积案重复的;

(二)问题信息照片不齐全,照片情况与案件详细信息中的大小类不对应,分类存在错误的;

(三)问题信息事发的具体位置与描述不相符,与参照物距离有较大偏差的;

(四)对不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影响市容市貌的轻微问题;

(五)信息采集员采集问题信息超出规定的时间和规定范围的。

 

第四章  任务派遣

 

第十五条  派遣员接到经立案批转案件后,对案件信息进行甄别并及时将案件派遣至相关专业单位进行处置。派遣员发现案件存在问题的,经值班长审核后,将问题案件退回到监督受理平台。对个别疑难案件值班长难以判定的,上报数管中心领导予以判定。

(一)对于职责或产权明确的部件、事件问题,直接将案件派遣至县级责任处置部门。

(二)对界线不清、权属不明的疑难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不同问题状况,确定第一责任部门及相关协同部门,由第一责任部门牵头负责对问题的处理和信息反馈,并督促协同部门共同做好工作。

(三)如遇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需紧急处置的,按照先解决问题、后分清责任的方式,临时指定有利于问题及时解决的责任单位,进行问题处置。

(四)处置反馈的案件经信息采集员现场核查,根据结案标准及案件核查结果信息比对分析,对处置单位没有进行处置或已处置但不符合结案标准的案件,对案件进行二次或多次派遣,直至问题得到彻底处置。

第十六条  案件退回。派遣员案件派遣错误或处置部门对派遣有异议的,处置部门接到案件1个工作日内向指挥派遣平台申请退回、说明退回理由及案件所属责任单位,经数管中心协调确认,可将案件退回进行重新改派。处置部门接到案件超过1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得回退,并由本处置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直至案件结案。正常回退案件不计入处置部门目标考核。

处置部门以不当理由进行回退的案件,不得回退,并由本处置部门处理直至案件结案。不当回退案件纳入处置部门目标考核。

第十七条  对涉及权属不明确的、有管辖争议的部件、事件问题,由县数字城管办组织相关专业部门现场勘验、重新确权。对历史遗留的或无法查找到责任单位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根据行业监管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  任务处置

 

第十八条  各处置单位的移动终端处置通应与县级平台对接并随时保持畅通,确保信息渠道和案件办理流程畅通;同时建立健全数字城管案件管理责任制和紧急案件办理制度,明确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处理案件的工作人员,使城市管理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置。

第十九条  处置部门接到案件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处置。如果在处置过程中出现非本部门的其他问题,应及时向县数管中心反映。

第二十条  对突发问题和紧急案件的处置,责任处置单位在接到任务派遣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减小危害度或恢复现场秩序,并把初步处置信息反馈至县级大平台,然后根据部件、事件问题处置的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处置。突发问题和紧急案件的处置,采用紧急工作时,按系统运行不间断计时。

 突发问题和紧急案件范围:各类窨井盖缺失;消防设施(消火栓)、环卫取水栓、绿化取水栓等设施大量漏水;杆线(电杆、路灯杆)、行道树倒伏或影响安全吊挂;污水管、化粪池满溢;突发性道路路面塌陷;自来水管、燃气管道破裂;道路(桥涵)大面积积水影响通行;道路大面积污染和抛撒;大型(巨幅)广告牌、灯箱、霓虹灯脱落(倒挂);其他需要紧急处置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对规定时限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主管部门或责任处置单位按程序和要求申请延期或缓办。

延期案件:适用于处置时间不超过规定处置时限一倍的案件。处置部门在案件处置时限到期前向县数管中心提出延期书面申请,陈述延期理由并提出延期时限,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审后报县数管中心,县数管中心领导初审后报经县数字城管办领导审核批准后进入系统延期案件。延期案件不能超过本部门当月应处置案件的2%,1个案件只能延期申请1次。

缓办案件:特殊情况下不宜单独处置或经研究审批后方能处置的案件,以及处置时间超过规定处置时限一倍的案件。处置部门在案件处置时限到期前向县数管中心提出缓办书面申请,陈述缓办理由并提出缓办时限,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审后报县数管中心,县数管中心领导初审后报经县数字城管办领导审核批准后进入系统缓办案件。缓办案件不能超过本部门当月应处置案件的3%,1个案件只能缓办申请1次。

有安全隐患的案件、非当日立案的案件、超过规定处置时限的案件、未按时接收办件延误期限的案件,不予办理延期和缓办。

第二十二条  对领导批办、紧急突发事件、影响公众安全的重要案件,由县数管中心进行跟踪督办;对超期案件、返工次数3次以上案件,由县数管中心通过电子监察子系统或书面函告等形式进行督办;对难以处理的疑难案件或涉及多部门的重大案件,由县数字城管办进行协调联动解决。

 

 第六章  任务反馈

 

第二十三条  各处置部门处理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置结果反馈到县级大平台;逾期未反馈的,系统将自动警示、扣分。重点问题派遣员应该及时跟踪处理进度,督促责任单位履行职责。

 

第七章  核查结案

 

第二十四条  县级大平台根据处置部门处理反馈情况,指令信息采集监督员在1.5个工作时内进行核查(特殊情况除外)。

信息采集监督员核查信息要与上报案件信息统一,回复内容要真实详细,如核查中出现其它情况,须详实说明;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核查的,需提前向派遣员说明情况。

经核查通过的案件,予以结案;核查未通过的,将问题再次派遣至处置部门。

第二十五条  结案案件必须包括核查照片、值班长判语等要素。具体要求:

(一)核查照片。所核查的照片应与立案照片内容、位置、角度相对应,所含参照物需统一,以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为准。核查照片如果一张不能反映出案件真实情况,及有特殊原因无法原角度拍摄的,需拍摄两张或两张以上照片。

(二)值班长判语。值班长根据核查照片和受理员的批转意见,按部件、事件处理标准,对案卷进行分析,决定是否结案。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案:

(一)回复内容、核查照片与上报案件信息不一致的;

(二)信息采集监督员到现场核查时,专业部门尚在处理中的;

(三)案件处理不规范,不符合数字化城市管理结案标准的;

(四)专业部门上报反馈虚假信息的;

(五)其他不符合结案标准和要求的。

 

第八章  综合评价

 

第二十七条  县数字城管办按照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分类及处置期限的规定,分月度、季度、年度对各处置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计入各单位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第二十八条  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相关处置部门对交办的问题推诿、扯皮、拖延处置或因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将予以全县通报并直接扣减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同时对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绩效

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体现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实现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以下简称数字城管)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的客观评价,确保我县数字城管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范围

大英县城市建成区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区域。

二、考核评价机构

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纪委监委、县城管办会同县数字城管办组织实施。

三、考核评价对象

具有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管和处置职责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文旅产业园、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和县级处置部门、各专业处置公司。

四、考核评价内容

被考核评价对象数字化城市管理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进情况;市数管中心抽查发现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及处置情况;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派遣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处置情况。

五、考核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GB/T 30428)、《大英县数字城管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及处置责任分解表》和《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流程规范(试行)》所涉及的标准和要求。

六、考核评价方式

数字城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由县数字城管办依据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相关数据,并参考社会公众对各责任部门的评价,分月度和年度对考核评价对象的数字城管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

七、考核评价办法

(一)月度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月考核以案件处置率、结案率、按期结案率、一次完成率、工作量为考核指标,并设扣分项。月考核总分100分,案件处置率占25分、结案率占30分、按期结案率占30分、一次完成率占10分、工作量占5分。计分方法为:

案件处置率分值25分。案件处置率为处置数占应处置数的百分比率,得分分值=处置数/应处置数×25(应处置数:立案数中,专业部门按照处置规范要求应该完成处置的案件数;处置数:立案数中,专业部门按照处置规范要求已经完成处置的案件数,包括同期按期处置数和超期处置数之和)。

结案率分值30分。结案率为结案数占应结案数的百分比率,得分分值=结案数/应结案数×30(应结案数:立案数中,在规定的结案时限内应该结案的案件数;结案数:立案数中,监督中心给予结案的案件数,包括同期按期结案数与超期结案数之和)。

按期结案率分值30分。按期结案率为按期结案数占应结案数的百分比率,得分分值=按期结案数/应结案数×30(按期结案数:应结案数中,在规定的结案时限内结案的案件数)。

一次完成率分值10分。一次完成率为(1-返工率),返工率为返工数占应处置数的百分比率,得分分值=(1-返工数/处置数)×10(返工数:因未通过监督中心核查而发回专业部门重新处置的案件数)。

工作量分值5分。工作量根据各责任单位处置数与中心总案件平均处置数的百分比率计算,得分分值=处置数/平均处置数×5,超过5分按照5分计算。

若被考评对象某月应处置案件数为零,则该月不计得分,且该月相应从年度考核计算的月数中剔除。

月考核设置工作扣分项,每月最高扣分20分。累计扣分超过20分的,按照20分扣减。扣分项如下:

1.被考评对象在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派单后,对派遣案件拒不处置或多次催办依然未转派、承办、回复处置结果的,每件次扣2分;

2.被考评对象不按派单要求规范填写处置过程、处置结果、处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的,每件次扣0.2分;

3.被考评对象回退的工单未准确说明理由及建议的,每件次扣0.2分;回退案件中,经核实为有效案件的,每件次扣0.5分;

4.被考评对象回复为已处置的案件,经信息采集监督员核查实为未处置或未按结案标准处置到位的,每件次扣1分;

5.被考评对象对转办案件处置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件次扣2分;

6.案件处置不力,群众意见大,被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通报批评,形成督查督办交办件的案件,每件次扣2分;

7.县级领导签批未有效落实的每件次扣2分;

8.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件,未及时处置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每件扣10分。

月考核设置工作加分项。加分项如下:

1.处置率达到100%,且处置绩效综合指标值≥95的(处置绩效综合指标值为案件处置率、结案率、按期结案率、一次完成率及工作量分值之和),加3分;

2.处置率达到100%,其中处置任务量排名前三位,分别加5分、4分、3分。

(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年度考核以月考核平均值、组织保障为指标,并设加分项(年度绩效考核分值=月考核平均值+组织保障分值+加分分值)。

组织保障采取倒扣分制,实行累计扣分。扣分项如下:

1.未落实专门的数字城管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受理人员负责案件接处和反馈工作,扣3分;

2.案件接处机制不完善,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

3.移动终端处置通未及时登录系统接办任务信息,扣0.5分/次;

4.不按要求参加各类数字城管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扣0.5分/次;

5.数字城管业务工作资料不按要求上报或上报不及时,扣0.5分/次。

年度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事项受到多级(次)表扬的,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数字化城管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受到通报表扬或受到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加1分;

2.积极向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报送信息,被数字化城管通报或简报采用的,每件加0.5分;

3.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数字化城管工作,市级新闻媒体报道每篇加0.5分,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每篇加1分;

4.工作经验或典型做法受到县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通报表扬的,每件加0.5分,被全市推广的加1分,在省以上范围推广的加2分。

八、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1.县数字城管办结合数字城管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部门处置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每月对各考核评价对象数字城管监管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简报,并将月度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抄送各考核评价对象。

2.月度考核连续二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排名后2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统一考核。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