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1日    

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职责,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号)有关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准确掌握全省自然资源家底及其变化情况,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整体规划、分工协作,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总体设计和工作规划、统一制度和机制建设、统一标准制定和指标设定、统一组织实施和质量管控、统一数据成果管理应用、统一信息发布和共享服务的要求,构建统一组织、分工实施、共享应用总-分-总工作模式,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的基础上,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测绘等部门协同参与、分工负责坚持分类实施、统筹推进,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基础调查、专项调查成果为本底,以常规监测、地理国情监测和专题监测为重点,以统计分析评价为手段,促进调查、监测、评价有机结合,不断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揭示自然资源发展变化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守调查规程和技术标准,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监测,真实客观反映自然资源现状,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监测手段科学先进,评价结果客观合理。

(三)总体目标。2023年,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法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分层分类体系等基础上,初步构建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质量管控体系、成果应用体系。到2025年,完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建设,形成统一有序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和成果管理、运用、发布制度,为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提供基础支撑。

二、工作内容

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一)自然资源调查。对涵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等类型,覆盖地上、地表和地下等层次,涉及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等要素的自然资源全面开展调查。以基础调查为根本、专项调查为延伸,两者统筹谋划、协同开展、相互结合,全面综合反映自然资源总体情况。

1.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省域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摸清全省自然资源分布、范围、面积、数量和权属状况等内容,形成调查成果数据库。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成果年度更新调查,及时掌握全省每一块自然资源的类型、面积、范围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保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按职责分工负责)

2.自然资源专项调查。以基础调查确定的各类自然资源分布范围为基础,结合水利、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已有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开展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

1)耕地资源调查。在基础调查耕地范围内,开展耕地资源专项调查,查清耕地的等别、健康状况、产能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按照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相关技术规范,适时对重点区域进行耕地质量状况调查,针对性地开展耕地的立地条件、肥力状况、土壤酸化盐渍化等跟踪调查,分析耕地质量变化趋势,掌握全省耕地质量状况(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

2)森林资源调查。查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功能、生态状况以及变化情况等,获取全省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责任单位: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厅),以及起源、树种、林种、龄组、权属、郁闭度、碳汇(储)量、生物量名木古树等指标数据(责任单位:省林草局)

3)草原资源调查。获取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指标数据(责任单位: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厅)查清草原的类型、范围、面积、植物种类、生物量、等级、碳汇(储)量、生态状况以及变化情况等,掌握全省草原植被生长、利用、退化、草原生产力、鼠害病虫害、毒害草、生物多样性、草原生态修复等信息(责任单位:省林草局)

4)湿地资源调查。查清湿地类型、分布、面积(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查清湿地水环境、水质、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沼泽泥潭、保护与利用、受威胁状况等现状及其变化情况(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全面掌握湿地生态质量状况及湿地损毁等变化趋势,形成湿地面积、分布、湿地率、湿地保护率等数据。

5)水资源调查。查清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河流年平均径流量湖泊水库的蓄水动态地下水位动态等现状及变化情况;开展重点区域水资源详查。(责任单位:水利厅,自然资源厅)

6)地下资源调查。对地表及地表以下矿产资源进行调查,查明成矿远景区地质背景和成矿条件,开展重要矿床资源潜力评价,为商业性地质找矿提供靶区;进一步摸清各类矿产资源现状,包括矿床、矿体、矿石主要特征数据和已查明资源储量信息等,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和开发利用水平及变化情况。此外,地下资源调查还包括以城市为主要对象的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如地下天然洞穴的类型、空间位置、规模、用途等,以及可利用的地下空间资源分布范围、类型、位置及体积规模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7)地表基质调查。查清岩石、砾石、沙、土壤等地表基质类型、理化性质及地质景观属性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除上述7种类型外,还可结合省内国土空间规划、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等自然资源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设施用地(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责任单位:省林草局)以及水土流失(责任单位:水利厅)、荒漠化和沙化石漠化(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等方面的专项调查。

(二)自然资源监测。以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形成的自然资源数据为基础,根据管理需要和分析评价需要,有针对性地对自然资源自身变化以及人为活动引起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动态掌握其变化趋势。根据监测尺度和服务范围,分为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和应急监测。

1.常规监测。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准,以每年1231日为时点,在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自然资源动态遥感监测,重点监测包括土地利用在内的各类自然资源的年度变化情况。(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2.专题监测。对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特征指标开展监测和动态跟踪,监测结果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决策工作。

1)地理国情监测。按照职能职责,以每年630日为时点,开展地理国情监测。主要监测地表覆盖变化,结果服务于耕地种植状况监测、生态保护修复效果评价、督察执法监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宏观分析等需要。(责任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自然资源厅)

2)自然资源专项监测。对专项调查获得的自然资源基础情况进行分类监测,动态分析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监测结果直接服务于各类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同时也为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提供支撑。主要包括耕地(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森林、草原、湿地(责任单位:省林草局),水(责任单位:水利厅),矿产(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等自然资源监测。

3)重点区域监测。按照业务需求,对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经济战略发展区域,以及黄河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地和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进行监测,动态跟踪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等情况,监测区域自然资源状况、生态环境等变化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管理提供信息服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4)自然资源管理业务监测。根据自然资源管理业务需要,结合重要区域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报批核查等情况开展周期性监测,掌握国土空间优化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5)生态状况监测。开展水土流失和水量沙质(责任单位:水利厅),以及土地荒漠化、石漠化和草地沙化、黑土滩化(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等生态状况监测;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及损毁恢复情况、矿区生态环境状况(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等监测;对涉及生态环境恢复的有关项目实施和成效情况,开展生态恢复成效监测,对生态环境变化情况进行持续监测(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6)地下水监测。主要开展省内平原地区地下水水位监测和人口密集区地下水水位监测;在地下水主要分布区和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生态脆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的地区开展地下水位统测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采集地下水样本,分析地下水化学指标特征,获取地下水质量监测数据。(责任单位: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3.应急监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对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突发自然资源事件,开展快速、高效的应急监测,第一时间为决策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和数据支撑。通过数据交换和共享,建立应急监测服务体系和发布体系,发挥应急监测数据的现势指导作用和参考作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三)分析评价。根据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和考核的需要,结合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建设要求,针对不同自然资源的特征和价值运用量化方法对调查监测成果进行分析评价,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统计。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指标,结合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开展基础统计,分类、分项统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形成相关统计报告、图表等综合结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分析。结合工作决策需要和考核指标要求,以调查监测统计结果为基础,从数量、质量、结构、生态功能等角度,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分析、对比分析、阶段性分析等,研判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综合分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区域高质量发展整体情况。(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3.评价。根据各类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具体目标和任务,按照国家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四川实际情况,评价自然资源基本状况与保护开发利用程度,评价自然资源要素之间、人类生存发展与自然资源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与区域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数据库建设和管理。按照一个底板、一套数据、一个平台的思路,建成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所需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调查监测成果向信息数据资源的转变,以及成果的集成、展示、管理和应用。

1.数据集成。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汇集省内最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草原资源调查、湿地调查、农业普查、水利普查、地理国情监测、交通路网、地质勘查钻孔等成果资料,开展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的集成利用和研究,形成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一张底图(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数据建库。分层加载数字高程模型、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管理层等数据,建立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建立自然资源数据管理可视化平台,直观反映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及变化特征,实现对各类自然资源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应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3.数据更新。调查监测成果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汇交、动态集成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存储至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中。及时将监测及变更调查等变化数据统一汇交至数据库并予以更新。(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三、业务体系建设

以国家调查监测体系为基础,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深入研究自然资源的内涵和外延,以配套性、延展性、可操作性为原则,从制度规范、技术支撑、质量管控、成果应用等4个方面开展省级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一)制度规范体系。开展省级层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政策研究、需求分析、规划设计,以职能法定、权责明晰、统筹协调为前提,出台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规程、规范、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省级层面整体工作框架,建立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系列制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监测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技术支撑体系。集成现有技术,利用遥感和航空摄影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三维空间技术、网络信息技术、技术等手段,采用实地调查、定点定位监测等方式,全面准确获取自然资源信息,实现数据集成,构建空天地一体化调查监测网络。加强技术创新运用,积极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的应用,探索变化信息自动识别提取、数据加密传输等手段,提升调查监测工作效率。培养技术队伍,加强与高等院校的交流和合作,拓展前沿科学技术支撑渠道,充分发挥各行业系统内技术机构力量,建成具备专业性、权威性、服务性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支撑单位。(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三)质量管控体系。健全质量流程管理,在国家质量体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方质量检查方式方法及相关指标,完善生产过程质量监管、日常质量监督、成果质量验收等流程管理。强化质量管理责任,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坚守质量红线、量化质量分级、分工质量监管的要求,明晰调查监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执行自下而上的质量检查核查机制,切实发挥省、市、县三级质量把关作用。健全质量信用体系,健全并执行成果质量奖惩、质量事故响应和追溯、质量责任追究等机制体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成果应用体系。建成果共建、共管、共享、共用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数据共享服务系统和大数据中心,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集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形成的成果,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共同开展统计分析,为规划引领、项目建设、监管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共享数据成果,对各类调查、监测和分析评价数据,以及所形成的文字报告、图件表格等,在遵守保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及时推送至省级相关部门,以及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提高成果使用效率。建立成果社会化服务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关注的部分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及成果数据目录,在符合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经脱密处理后向社会开放,拓展服务面。建立数据定期公布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依法按程序及时公开调查监测成果,增加社会透明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组织保障。省级层面成立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工作协调小组,以自然资源厅为牵头单位,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接联系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口对接国家相关部委,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测绘地理信息联络办公室)负责牵头,各厅(局)确定联络处室,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各市、县参照省级组织模式,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二)提高科技水平,强化能力建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能单位负责调查监测工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专业技术力量。确立科研课题,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探索研究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选择典型地区试点,探索行之有效的技术路线和方法路径,实践培养骨干力量。开展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满足调查监测工作需要。

(三)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项目,要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急需、提高绩效的原则进行适当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策划包装调查监测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