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办〔2022〕169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站、所、室、中心、片区):
《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已经街道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3日
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一)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为加强对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成立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任双指挥长,分管工作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成员由街道内设机构、县派驻站所、企业负责人及各总支、各社区(村)书记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盐井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情况。
(二)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由分管环保领导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825-7976600。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全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专家库,承担指挥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事务,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组长:但 宝
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成员到达各自的工作岗位;协调内部应急物资、装备的调用;协调请调外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救援装备、物资;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向公众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积极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负责上级应急指挥及救援人员的接待;负责应急结束后的善后事宜;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抢险救援组
组长:但 宝 唐仕兵 高 军
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开展应急监测,进行现场处置等;根据需要,随时调遣救援队伍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警戒疏散组
组长:邓云龙
负责实施交通管制、现场警戒、维护秩序;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医疗救护组
组长:宋 刚
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提供伤亡情况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卫生处置,预防和控制可能出现的传染疾病和疫情的发生、蔓延。
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 超
负责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配合县中医院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善后恢复组
组长:廖 勇
负责及时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妥善安置因灾情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对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帮助。
以上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监测预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对盐井街道内外环境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的综合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因素。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等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盐井街道办事处根据事故发生地社区(村)和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按照程序报县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发布预警公告。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主体。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也可向盐井派出所报告,派出所接报告后应立即转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受理电话为0825-7976600。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事故等级初步确认后,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和采取的初步措施报告盐井街道办事处,由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在初步核实事故等级后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初步处置情况向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局报告。根据工作需要,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同时直接向县生态环境局报告,盐井街道办事处也可以同时直接向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向盐井街道办事处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种类,污染物质和浓度,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参加应急处置有关部门的到位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的处置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二)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除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外,应立即进行事故的核实和分析,判断和确定事故的等级。在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指导下,盐井街道指挥部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应急处置。要重点组织保护好可能受危害的居住区、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产养殖区等敏感保护目标;督促事故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危害,接受并配合调查处理。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启动相关部门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处理预防方案,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及时取得省、市、县环境监测等相关部门的技术支持和支援。
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必要时,应及时取得市、县环境监测等相关部门的技术支持和支援。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三)安全防护
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四)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立即终止应急响应:
1.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 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 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 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四、后期处置
盐井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突发环境事件中伤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依法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争取上级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
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形成系统书面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备案。
五、保障措施
盐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并认真落实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人员防护及通信等方面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六、预案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应急处置方案。
本应急处置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图
2.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3.盐井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名单
4.盐井街道应急队伍统计表
5.盐井街道应急物资储备统计表
6.盐井街道应急物资储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