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1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17号

权利人廖天普(户)因保管不善,将大集用(2015)第4951号、大英农房权证蓬莱字第000529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廖天普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