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回府发〔2021〕9号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马镇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回马镇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大英县回马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印发
回马镇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方 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大英县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好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 彬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永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范 波 副镇长、回马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 睿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康运辉 林业负责人
杨顺勇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彭 刚 回马派出所副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刘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和回马派出所配合,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检视
经认真检视梳理,我镇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存在九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着力整治。
1.在隐患排查方面,主要是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仔细,造成底数不清、对象不明。
2.在隐患治理方面,主要是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不跟踪,造成旧患不减、新患叠加。
3.在火源管控方面,主要是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祭祀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用火、抽烟照明用火等管控“宽、松、软”;特殊人群管控不到位,因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4.在关键时段监管方面,主要是在防火期、高火险时段、大小春收获阶段,未及时发布禁火令,护林人员值守或巡查密度不强和效果不好,造成阶段火情频发。
5.在可燃物清理方面,主要是林下杂草、树枝等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易引发火灾或加剧火情。
6.在检查督导方面,主要是督导检查不全面、不逗硬,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压力传递层层递减,工作大打折扣。
7.在用火审批管理方面,主要是用火审批执行不严,批后相关规定和监管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
8.在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是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造成管控真空。
9.在值班值守方面,主要是发现火情未第一时间上报,部门信息共享不畅,造成火情处置不及时。
三、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共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风险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火灾源头防控效能全面提升,火灾风险明显下降。
(一)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施风险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摸清林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建立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全面整改到位。
(二)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护林人员的一线责任,多层次、全覆盖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层级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
(三)健全林区火源管控体系。强化林区禁火令发布、用火审批、防火值班、火情报告、防火登记、违规用火处罚等制度措施执行,防火期野外用火得到有效管控,违规用火得到有效遏制。
(四)健全群防群治防火网络体系。规范林区居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完善基层群众参与防火的奖惩机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基层群防群治防火网络逐步建立。
(五)降低重点区域火灾风险隐患。推进防火隔离带建设和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森林火灾高危区的居民区周围、重要单位(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风险明显下降。
四、具体措施
(一)针对“在隐患排查方面,主要是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仔细,造成底数不清、对象不明”的问题,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根据省林草局制定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操作细则》,实施森林火灾隐患专项调查,摸清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分类分区分级建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档案。在森林火险红色、橙色预警等重要时期,聚焦城市面山、景区景点、城乡接合部、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紧盯祭祀烧纸、建筑施工、烧烤野炊、烧荒烧秸秆、大人吸烟、小孩玩火等用火行为,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明察暗访,抽查火灾隐患。
(二)针对“在隐患治理方面,主要是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不跟踪,造成旧患不减、新患叠加”的问题,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实行火灾隐患清单制管理。督促各村(社区)、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火灾隐患台账,突出时间、地点、环节、人员等“四个关键”制定整治清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实行火灾风险隐患“当日移交”制度,对单落实风险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汇总火灾隐患清单,建立重大隐患和多发性问题清单,督导责任单位限期全面整改、限时销号。
(三)针对“在火源管控方面,主要是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祭祀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用火、抽烟照明用火等管控‘宽、松、软’;特殊人群管控不到位,因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的问题,采取以下4项具体措施。
1.突出重点严管野外用火。严格执行《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森林火灾风险(以下简称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垦开荒等一切农事用火,对违规用火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旅游季节,加强对县道、村道沿线的林缘、草地及观景点吸烟、野炊、取暖等用火行为的管控。在春节、清明节等民俗用火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负责看守集中安葬点,建立零星坟墓台账并落实墓主亲属责任;倡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在火险红色预警期间,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全面封闭管理,在落实防火责任、采取严密防火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对游客开放。在森林防火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止未成年人和智力障碍人员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携带火源进入林区,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对因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森林火灾的,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
2.实行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于举报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属实的,由镇政府予以奖励。依法依规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给予处罚,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3.加强农事用火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事用火管理办法,科学规范管理当地农户因农业生产需要而进行的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等农事用火行为。
4.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与森林防火成效挂钩。推行村民挂牌轮流值守制度,把森林防火与林区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相结合,把好林头、看好山头、管好坟头、守好路口,筑牢群防群治基层防线。相邻镇(街道)、建制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推进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毗邻区域联防联控。
(四)针对“在关键时段监管方面,主要是在防火期、高火险时段、大小春收获阶段,未及时发布禁火令,护林人员值守或巡查密度不强和效果不好,造成阶段火情频发”的问题,采取以下3项具体措施。
1.及时规范发布禁火令。根据火灾风险等级,及时、科学、规范发布禁火令并逗硬执行。禁火令明确禁止用火的时间、区域、管控措施、违禁责任、处罚规定、举报奖励、监督电话等内容,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流动宣传车、固定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张贴,做到家喻户晓。
2.设置防火进山登记点。高火险时段,在现有防火宣传站点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设防火登记点,落实专人看守,明确看守人员职责,进入林区人员、车辆一律实名登记,收缴火源,签订《告知书》。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封闭重点区域进山路口,严禁除巡护人员和原住民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山入林。
3.强化护林人员管理。科学划分护林员责任区域,明确巡护职责,确定巡护路线,建立护林“地块、图表、人员”档案,逐步推行使用巡山护林APP。完善护林员管理办法,严格护林员考核考评,对防火期内带火源进山、烟头乱丢和责任区内发生人为火灾的护林员,视情节和后果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解聘处理。
(五)针对“林下杂草、树枝等可燃物清理不及时、不彻底,易引发火灾或加剧火情”的问题,采取以下2项具体措施。
1.开展可燃物计划清除。每年在高森林火险期前,根据当地的植被特点和气象条件,重点在林农交错区域、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重要公路两侧,实施林缘林下可燃物计划清除,降低可燃物载量。
2.推进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在森林火灾重点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油库、寺庙、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区域周边,通过调整林种结构,实施林分改造,种植防火树种,结合林区道路和生物阻隔带等建设,完善防火阻隔系统。
(六)针对“在检查督导方面,主要是督导检查不全面、不逗硬,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压力传递层层递减,工作大打折扣”的问题,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切实抓好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火灾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防火期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火源管控的督查。
(七)针对“在用火审批管理方面,主要是用火审批执行不严,批后相关规定和监管不到位,造成批后火灾隐患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加强野外用火审批。强化野外用火审批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相关规定。对在非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确需生产性用火的,用火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作出安全用火书面承诺,经批准同意后,在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和专人现场监管前提下,按照“四定一灭”(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火灭)要求组织实施,做到火灭人走、安全可控。
(八)针对“在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是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造成管控真空”的问题,采取以具体措施。
健全火源管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县镇党政属地责任和林区生产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划定县、镇党政领导干部和林区经营单位负责人防火责任区,在主要进山路口、居民区挂牌公示,林区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继续推行村民挂牌轮流值守和巡山护林“两项制度”。实行防火责任片区“网格化”管理,严格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社、护林员(农户)包小班(地块)的四级责任机制,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发生人为原因引发火灾的倒查网格责任人(护林员、村组、乡镇、县干部)履职情况,严格追责问责。在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包镇包村责任人在划定片区内蹲点督导。压紧压实旅游景区等重点经营单位的防火责任,督促其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九)针对“在值班值守方面,发现火情未第一时间上报,部门信息共享不畅,造成火情处置不及时”的问题,采取以下2项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期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高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期间,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天对村(社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对未按规定值班值守的,按规定严肃处理。落实森林防灭火值班补助,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严格火情信息报送管理。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现火情后按程序第一时间上报,严防瞒报、迟报、漏报。要在15分钟内报告镇党政办(电话:0825-7831046),经镇主要领导核实结果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县森防指办公室;确因地方偏远交通不便无法及时反馈的,应当在2小时内说明核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核实后第一时间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责任,把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骨干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同。加强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指导协调,根据责任分工,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指导督导,检验整改成效。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务求整治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长短结合、注重长效,务求整治实效,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杜绝隐患边治火灾边发,坚决防止同类隐患反复出现。
(四)注重舆论宣传。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治台账。要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典型问题的曝光,通过警示教育抓实抓好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