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府发〔2023〕3号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年自建房安全巡查监管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当前疫情管控全面放开,大量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将返乡过节、生活,大量多年未使用房屋、C级D级房屋或被不知情的业主使用,造成我镇住房领域新的安全隐患风险较大。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结合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遂宁市农业局<关于加强节前节后农村村民建住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大农函〔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镇2023年自建房安全巡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LED屏幕、网格员入户等办法,宣传2021年城乡房屋安全普查、2022年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成果,让回乡人员知晓自建房安全等级、镇村管控措施、农房建设(整改)审批程序等。对返乡计划入住C、D级房屋人员要发放危房告知书,帮助其落实安全住房。
二、加强巡查
镇村(社区)两级要加强对入住不安全房屋、未经审批建设(整改)房屋的行为进行巡查,各村、社区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镇村建办并建立问题台账,具体:
(一)由镇挂片领导牵头,组织驻村干部形成镇级自建房安全巡查小组,定期(一旬不低于一次)或不定期巡查全镇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村(社区)开展巡查监管。夜间以及节假日期间,由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开展巡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报镇村建办。
(二)村(社区)由村(社区)书记主任牵头、其他各村(社区)干部参与,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小组进行定期(每周1次以上)或不定期巡查,发现入住危房户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并帮助落实安全住房,发现未经审批整改危房的要及时宣传政策,制止非法改扩建行为,并上报镇村建办。
(三)镇村建办接到上报后,将会同镇自规所、镇执法办、镇应急办前往处理。解决不了的报镇党委研究解决或上报。
三、逗硬考核
由负责自建房安全巡查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镇村建办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住房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如有人员入住不安全房屋、未经审批私自修建房屋,村(社区)未及时上报情况,整改不力,尚未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且被县级单位巡查发现扣除我镇目标考核分数的,将对村集体(社区)、村(社区)书记加倍扣分处罚;如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将由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1.危险房屋告知书
2.动态巡查日志
3.玉峰镇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包保安排表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危险房屋告知书
镇村组村(居)民:
你户房屋为级危房, 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具有垮塌的危险,严重危险到你户及过往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你户及时撤离危险房屋,如需进行维修加固、拆除重建,请及时联系村(社区)房屋协管员,联系电话 ,在获得相应审批后,安全施工.
特此通知。
玉峰镇 xx 村村民委员会
x x年 xx 月 xx 日
附件2:
动态巡查日志
巡查 日期 |
年 月 日 |
巡查 地点 |
|
巡
查
记
录 | 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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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巡查 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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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巡查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2.巡查内容:农村耕地使用“八个不准”和农村耕地使用“六个严禁”;城乡自建房安全;农村新建住房“三到场”监管。
3.原则上村级每周巡查1次,镇级每旬巡查1次,节假日或有新建农房的增加巡查频次。
附件3:
玉峰镇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包保安排表
序号 | 镇级挂片领导 | 职务 | 驻村干部 | 村级网格员 | 村级农房协管员 | 村级监督员 | 责任区域 |
1 | 梁大钊 | 党委书记 | / | / | / | / | 全镇 |
2 | 罗宇洁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 | / | / | / | 全镇 |
3 | 李 佳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聂常容 鲁 丽 | 向永忠 | 胡富云 | 郑爱明 | 团结村 |
向雪梅 陈顺高 | 陈明兴 | 查双华 | 徐荣华 | 葡萄店村 | |||
4 | 邓乃川 | 党委副书记 | 方 亮 张子敬 | 常继香 | 陈 林 | 蒋成碧 | 智平村 |
陈金凤 焦钟培 | 周 亮 | 陈明武 | 王仲富 | 星宿村 | |||
5 | 彭景宏 |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 袁钟林 | 曾志朋 | 乔昌碧 | 陈昌金 | 双古磨村 |
刘 逸 | 杨桂兰 | 曾玉兰 | 查 凤 | 飞场湾村 | |||
曾成刚 刘 欢 | 鲁光林 | 刘俊方 | 何春燕 | 玉印村 | |||
6 | 刘昌林 |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提名人选 | 唐 平 刘红玖 | 陈其龄 | 陈昌荣 | 覃玉林 | 八德桥村 |
向金荣 周 兰 林广善 | 李伟 | 邓海荣 | 王淑兰 | 方平沟村 | |||
李祥波 | 朱志宏 | 曹永友 | 龚大明 | 河里坊村 | |||
7 | 周兆鑫 | 党委委员、副镇长、玉峰派出所所长 | 王 杨 梁 凯 | 曾治兵 | 李文付 | 钟建民 | 得鱼沟村 |
罗 巧 袁梓菡 肖 培 | 唐显才 | 胡艳琳 | 雷明亮 | 幸福社区 | |||
8 | 李彦龙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黄 平 陈彦宇 | 张朋举 | 李多志 | 陈绍军 | 肖家沟村 |
张 韬 卢雪莲 | 胡奇才 | 徐厚亮 | 唐 金 | 送家沟村 | |||
9 | 陈元明 |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 严 波 陈淇溢 | 冯玉艳 | 田顺珍 | 代守勇 | 智水村 |
杨 帆 | 田光四 | 田 忠 | 朱贤军 | 鲤鱼浸村 | |||
10 | 苏静 | 人大副主席 | 王加英 | 刘启军 | 田正军 | 杨 云 | 指石河村 |
刘 洋 郭 杰 | 杨华林 | 聂常全 | 李文东 | 斗笠村 | |||
11 | 卢小艳 | 副镇长 | 赵 刚 卢润莲 | 夏佐兵 | 查世兵 | 代作安 | 玉峰村 |
张添泰 | 杨 锋 | 杨 烈 | 李正军 | 水阁村 | |||
12 | 罗超 |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 谭 莉 | 刘 鹏 | 王从兰 | 朱贤彬 | 河中井村 |
陈 究 刘胡会子 | 聂常鹏 | 卢子亮 | 梁在俊 | 浅垭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