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8年禁毒严打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2018年禁毒严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遂食药监管办〔2015〕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自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禁毒严打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我县毒品犯罪发展蔓延上升势头,大力萎缩我县毒品消费市场,有效减轻我县毒品危害,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失。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食药监系统禁毒严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决定成立县食药监局禁毒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药械化妆品监管股。
三、落实责任
县食药监局禁毒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系统禁毒严打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指导各股、室、队、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检查评估、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督促指导各监管所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海洛因成瘾者维持治疗药品美沙酮的监管工作。对各监管所相关工作的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
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督促指导各监管所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治疗药品、医疗机构相关药品质量的监管,鼓励和引导发展以药店为基础的安全套商业销售网络。对各监管所相关工作的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
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督促指导各监管所加强对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治疗医疗器械及安全套的监管。对各监管所相关工作的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各监管所查处经营、使用特殊管理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及经营伪劣安全套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监管所相关工作的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
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媒体曝光、新闻发布等工作。
监察室、法制宣传股等有关股室依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食品药检所(县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站)负责督促指导、组织开展药物监测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各股、室、队、所按照县局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6月至2018年5月,各监管所、各股室、队结合自己的职能职责,全面开展禁毒严打整治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6月,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禁毒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存情况的监管,要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全程监管、堵塞漏洞、严防流弊,确保渠道规范、帐物相符、流向清晰、储存安全。各监管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二)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主要检查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流向是否清晰、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五专”管理是否落实、电子监管是否到位、有无现金交易和自行提货等。对美沙酮门诊要重点检查药品采购是否规范、运输和贮存是否安全、购进量与使用量的误差是否合理、安全保障等情况。各监管所要与辖区内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三)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重点检查资质审核、销售流向、售前核查、售后确认、现金交易、大宗交易、横向销售、电子监管、零售管理等情况。各监管所对辖区内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
(四)加强对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药械的监管。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发展以药店为基础的安全套商业销售网络。各监管所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五)认真开展药物监测工作。要积极协调疾控中心、美沙酮治疗点、戒毒所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全县药物滥用情况,为药品监管工作和禁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服务能力。县食品药检所(县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站)每半年向县禁毒委上报1次全县药物滥用情况分析报告。
(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特殊管理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及经营伪劣安全套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场所安全套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积极开展禁毒宣传。一是积极参加县禁毒委组织的全县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能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禁毒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积极开展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使用单位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食药从业人员积极宣传毒品危害,号召大家积极参与抵制毒品,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三是积极开展食药监系统机关内部禁毒宣传。宣传国家关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麻精药品及禁毒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提升食药监管人员的禁毒意识,使得食药监管人员懂法、知法、守法。
(八)建立健全特殊管理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使得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检查成为常态化,对监管部门考核常态化,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查重处常态化。
(九)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县局内部要加强协作配合,另一方面县局要加强与公安禁毒、卫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合力,共同抓好麻精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确保麻精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及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药械的监管,事关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股、室、队、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禁毒严打整治工作。此次禁毒严打整治结束后,县局将把禁毒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各股、室、队、所年度目标任务中。县局禁毒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股、室、队、所要主动协调联系公安禁毒、卫计等部门,不断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保证特殊管理药品“管得住、用的上、不流失”。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特殊管理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管、严查、严办,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不得漏报或瞒报。否则,将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股、室、队、所请于2015年5月28日向县局禁毒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药械化妆品监管股)报送禁毒严打整治实施方案,县局向市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县局禁毒严打整治实施方案。并请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16日前向县局禁毒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工作情况,每年度的12月16日前报当年工作总结,同时县局禁毒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2018年5月23日前各相关股、室、队、所向县局禁毒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禁毒严打整治工作总结,县局向市局报本单位禁毒严打整治工作总结。重要情况要做到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