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零报告地区抽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零报告地区抽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零报告地区抽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4〕125号)转发你们。请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县级相关部门对照通报,吸取经验教训,认真落实通报中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扎实做好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