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1〕99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大英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大英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关键之年当有关键作为,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一次全会和县委六届一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省市县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立足我县实际,聚焦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竭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英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明确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现就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深入领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部门根据职能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准确把握在成渝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取得突破”的历史使命。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把学法用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扣法治政府建设长远规划,研究制定《大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突出示范创建引领,积极参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考核工作,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协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协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同优化法律服务、协同开展法治宣传、协同建设法治智库,打破行政壁垒,加强政策协同,打造“成遂协同发展先行区”。紧紧围绕建设大美大英“一个目标”“两篇文章”“三个抓手”“六大重点”和“八大行动”,聚焦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完善法治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执法、守法、普法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工业项目“容缺预审”改革。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整治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务失信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五)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继续开展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槛清理排查,打破各类“隐性门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实行地方保护、妨碍经营者准入或退出市场、对特定经营者给予奖补等情形的审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力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进高频事项“全县通办”“就近可办”,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办好转变。加大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力度,加快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把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镇(街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制定实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服务融合发展,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强各部门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决策质量效率双提升
(八)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清理和整改不符合决策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九)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大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大英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政府合同送审程序,规范政府合同备案,防范合同风险,形成对政府合同全流程、全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一)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实施《大英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和管理机制,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党政机关重大法律问题的工作实效。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公司律师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国资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按照《大英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制发程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并依法报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深入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积极推进建立民法典实施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经济发达镇和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大力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五)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网络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六)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研究推行“免罚清单”制度。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其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在全县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营商环境保护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十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在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执法和解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和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指导和规范行政人员行使行政裁量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十九)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十)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保护。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通报疫情信息,形成良好法治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十二)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普及,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三)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好专兼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深化行政调解工作,重点抓好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土地矿产、山林资源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十四)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大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内部审理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转送、移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十五)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支持和配合行政审判活动,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有计划组织庭审旁听和案件研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二十六)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持续加大审计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十七)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鼓励开展政务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与公民的互动交流。围绕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增强回应群众关切的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二十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把政务活动充分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不良现象。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