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交函〔2022〕102号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按照《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遂交综〔2022〕65号),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了《大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3日
大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全年安全生产治理,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根据《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遂交综〔2022〕65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入分析研判,紧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彻底治理顽瘴痼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两个绝对安全”精神落地见效,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
1.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各部门和企业要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切实做到交通运输行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 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2.坚持“两个至上”,扛稳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心怀“国之大者”,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 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3.落实“两个绝对安全”,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做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坚决守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 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强化履职尽责
4.严格落实党组(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党组(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确保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5.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积极主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将“三无”船舶、非法码头、非法砂石装卸点、乡镇渡口渡船、农村道路交通及非法营运等涉多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问题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推动沿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政府牵头领导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局法制股、局建管股)
6.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组织落实。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贯彻“放管服”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积极协调解决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的难以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有效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局法制股)
8.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员、押运员以及公交、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关心关怀关爱。(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9.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寓执法于服务,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要求,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管辖企业名单,强化精准执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法制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10.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工作指导。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基层一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保障水平。(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法制股、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11.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对职责范围内各领域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组织深入摸排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建立“五个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人,对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12.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领域和环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领导带头全面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全部动态清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进建立健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做好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1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暗访工作的通知》(遂交综〔2022〕52号)文件要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要把大检查贯穿全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突出基层一线和结果运用,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查到底,对查出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厅、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14.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对大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违规存储装卸、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工程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惩处,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建管股)
(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5.道路运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强化重型货车监管,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管理。(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16.公路运营。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及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推动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规划股、局建管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县公管所、县海事处)
17.城市公共交通。深化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18.水路运输。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水域安全监管。加强客运码头、渡口、水上旅游景区、水上夜游等重点水域和船舶安全建管。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船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时段现场盯防,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非法载客、非法夹带危险品、违章冒险航行、非法码头等违法违规行为。(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县海事处、执法大队)
19.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严格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依职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县运管所、局法制股)
20.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实行红线问题责任倒查到岗到人,严肃追责。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建管股;责任单位:局运安股、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五)强化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21.加强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管控。制定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推动当地人民政府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枢纽、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22.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征,提升防范化解季节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全力做好雨季汛期、开工复工密集期、伏季休渔前、农忙时节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六)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23.加强事故调查。建立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坚持刀刃向内,深入剖析事故和重大险情发生原因。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同时开展技术调查和管理调查,查清安全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监管责任,并提出追究属地责任的建议。(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24.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落实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刀刃向内,以事故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查找管理短板和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严抓整改、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坚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七)强化研判预警
25.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跟踪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基层一线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建议。(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26.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建立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做到见事早、出手准。特殊时段,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等在岗履职,将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八)强化应急处置
27.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县政府总值班室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推动应急值班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日常应急值班有机制、重要工作有指南、关键环节有标准。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办公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28.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应急运输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协同联动机制。优化与地方政府水上联合救援机制。(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运安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
29.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统筹抓好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作用,全力做好应急物资运输、疫苗运输等服务保障。坚决落实水运、陆路口岸等重点领域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站和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坚决避免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时限:持续推进;牵头股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时间进度安排
自2022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前,按照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部方案要求,结合属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0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制度标准,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要明确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组织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要与贯彻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警示标志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联合检查为主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检查督导。各单位(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运输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对、流于形式的,要及时通报、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此引发安全产事故的,坚决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