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章的通知

大府办函〔2019〕22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章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机构改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印章(编号:5109235023602),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印章(编号:5109230002403)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