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

大财发〔2024〕9号

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55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69.56万元。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方面。

二、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资金,对照市(州)绩效目标安排做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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