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金元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英县金元镇委员会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金元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10日省安委会202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暨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9.10”成都一在建工地地面棚网架垮塌事故、“9.11”大连市普兰店区液化气泄露爆燃等事故血的教训,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21〕15号)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21〕7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践行“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总体要求,统筹做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创安2021”执法专项行动、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基础上,集中一个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以不放过任何一处风险、任何一处隐患的标准,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提升各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极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金元镇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学校实验室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未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1.交通运输。强化路面车辆安全监管,全面禁止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一酒驾一毒驾”及拖拉机违规载人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情况以及道路路面塌陷的专项排查。(镇交管办、金元交警中队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筑施工。加强场镇商品房建设、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建设等场所安全检查,加强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重点整治和打击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严格安全防护、无资质施工人员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水库、提防、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取用水、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镇村建设管理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烟花爆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严格落实防汛,防雨、防潮、防雷等安全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市场监管所、金元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要切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计划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落实各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校、敬老院、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常态监管;强化管线管廊、燃气、消防、电力设施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严厉打击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员工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金元派出所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党建办、党政办、社事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制度。开展氧气瓶、锅炉、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宣传力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所牵头,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燃气管道。深入开展场镇燃气、地下井作业、沼气池建设后、餐饮场所燃气罐等安全专项治理,认真排查治理燃气输送管线与公共设施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等安全隐患,特别要做好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的安全管控。对管道与公共设施存在交叉的安全隐患及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完成的隐患,要立即采取监控整改措施。对于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影响管道运行安全的,要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对管道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等问题,要做到发现隐患一处,整改消除一处,严防事故发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大河天然气公司金元分公司、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电力。继续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器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整治,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镇村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村(居)民住宅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继续开展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整治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公路、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电力公司、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要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对寺庙周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区域,要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进行隐患整治;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风险区域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强化对各寺庙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党建办牵头,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食品药品。以餐饮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冶荤凉菜、酒类等为重点品种,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校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购进药品、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和非法自制制剂行为,避免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场监管所牵头,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排部署
(一)时间安排。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
(二)阶段安排。本次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攻坚阶段(9月15起至9月24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干部职工按照职能职责深入一线,全方位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牵头部门建立金元镇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隐患清单(附件3),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021年9月24日前送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坚持隐患清零和闭环管理,同步做好省、市、县暗访督导迎检。
2.切实整改阶段(9月25日—10月12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一是对前期已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核实,严防死灰复燃,确保实实在在销号,并督促及时整改新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二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由镇社会管理和应急办报县安办,由县安办统一报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三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由分管领导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和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等。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虚假整改、应付式整改,确保问题和隐患真正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工作开展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针对性的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位和基本操作层面,切实提高辖区安全监管水平和企业自我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是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职、担当作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到行动上,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镇各部门要真正发挥专业水平,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业务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方法,确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在网络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此次工作,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舆论和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形成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注意把握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实工作督导。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导致我镇受到上级约谈、扣减目标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逗硬扣减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追究。
附件:1.金元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金元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行业领域工作责任分工
3.金元镇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附件1
金元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吴坤杜 镇党委书记
刘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任友名 副镇长
副 组 长:王开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郑学超 镇党委副书记
杨华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唐壁坤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周洪兵 副镇长、金元派出所所长
廖 勇 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成 员:兰海迪 镇党政办主任
吴 艳 镇党建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马洪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陈琳(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昌林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罗 艺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王 聪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 浩 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义林 镇村建设管理办主任
郭 懿 镇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刘 明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杨 婧 镇财政工作办主任
黄 煜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郭 林 畜牧站站长
陈长余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琳(男)计生办主任
何志军 金元司法所所长
谭春龙 金元派出所副所长
陈云坤 金元卫生院院长
陈 林 金元初中校长
唐成福 金元小学校长
王晓艳 金元中心幼儿园园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由刘昌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服务保障、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具体事务。
附件2
金元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行业领域工作责任分工
| 序号
|
行业领域
|
分管领导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责任单位及属地
|
| 1
|
交通运输
|
郑学超
周洪兵
|
交管办、金元交警中队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等
|
| 2
|
建筑施工
|
杨华奎
|
镇村建设管理办
|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农民工服务中心、畜牧站(养殖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各村(居)委会
|
| 3
|
电力(包括用电安全、通信线路)
|
任友名
|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电力公司、各村(居)委会
|
| 4
|
烟花爆竹
|
杨华奎
|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
市场监管所、金元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等
|
| 5
|
消防安全
|
周洪兵
|
金元派出所
|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党建办(宗教场所)、党政办(机关)、社事办(敬老院、学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
|
| 6
|
特种设备
|
杨华奎
|
市场监管所
|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
|
| 7
|
燃气管道
|
杨华奎
|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金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大河天然气公司金元分公司、各村(居)委会
|
| 8
|
食品药品
|
杨华奎
|
市场监管所
|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
|
| 9
|
宗教场所安全
|
唐壁坤
|
党建办
|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
附件3
金元镇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被检查单位(企业)名称
|
行业领域
|
发现具体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单位
|
分管领导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成
|
验收人员
|
验收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本表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报送本表的同时,需附上隐患整治前后图片资料作为佐证材料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