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大英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编号:2025-22

篡改、伪造病例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卫罚〔2025〕9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

(自然人)

张春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510923********852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四十五

行政处罚内容

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

2025年10月21日--2026年4月20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02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大英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