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委〔2022〕58号
中共大英县盐井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办(站、所、室、中心、片区工作组):
《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盐井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盐井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平安中国组〔2022〕2号)、《四川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平安四川组〔2022〕6号)、《遂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遂平安暨市域组〔2022〕7号)、《大英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平安暨市域组〔2022〕2号)部署要求,经党工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专项行动作为平安盐井、法治盐井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全街道政治社会安全稳定重要工作部署推动。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琴 党工委书记
陈 卓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 衡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彭述强 党工委副书记
唐仕兵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邹宏伟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但 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高 军 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宋 刚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邓云龙 盐井派出所所长
李 超 办事处副主任
陈 立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股室中层干部、各片区负责人、各社区(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和应急工作办公室,由唐成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是迅速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配合相关单位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生。二是集中解决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有效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风险。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定期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四是及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推动长效常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总体安排
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切实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专项办公室将定时督导各片区、社区(村)开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宣传发动阶段(约半个月时间)
结合街道实际印发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公布举报渠道,及时摸排和收集掌握一批重点线索,精准牵引和有效推动全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二)打击整治阶段(约5个月时间)
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配合相关部门迅速侦破所涉案件,整治一批乱点乱象,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严重、隐患突出的重点场所、部位、行业、地区,配合直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整治规范、限期整改,持续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约半个月时间)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同时归纳梳理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及时固化成果、建章立制,进一步推动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盐井街道专项办牵头,各社区、村具体负责)
1.畅通举报渠道。各社区、村及时开通养老诈骗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根据举报内容及时上报街道专项办核查办理。街道专项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并向县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抓好宣传教育。精准把握时度效,积极转发县级政法新闻媒体、各成员单位媒体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新闻、资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结合“全民反诈”工作,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和法治宣传力度,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分子“行骗空间”。
3.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意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舆论引导主动仗,对涉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制定负面舆情应对预案,严防恶意炒作和因工作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二)配合牵头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突出精准打击。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上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2.全力配合相关单位追赃挽损。积极与政法机关、民政、住建、市场监管、金融工作等部门协同配合,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配合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1.明确整治重点。配合网信部门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配合民政部门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整治商品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配合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做好风险把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县老龄办)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配合金融工作等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认定、防范化解工作。
2.加强分类处置。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联合直管单位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3.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能”精准有效化解;对“暴雷”风险突出的,及时上报县专项办,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4.抓好建章立制。及时系统梳理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指导性的工作措施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监督推动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联动、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常治。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运行机制
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街道办主要领导任组长,街道办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片区、社区、村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项办公室,专项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内设综合协调组、打击追赃组、整治规范组、宣传引导组等4个工作组。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片区、社区(村)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工作,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
街道专项办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各片区、社区(村)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压实各片区、社区(村)领导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督导
街道专项办定期研判,梳理辖区重点区域、案件、线索问题,组织专人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