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府发〔2023〕1号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隆盛镇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总支,镇级各部门:
现将《隆盛镇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隆盛镇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良好工作氛围,让各村(社区)居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二、宣传时段
2023年1月1日(元旦节)至2023年2月5日(元宵节)
三、宣传措施
(一)媒体宣传。统筹组织全镇各村(社区)加强《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和大英县致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禁放工作的宣传,利用LED屏、手机短信、微信群、张贴公告、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多样化宣传《通告》、《一封信》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督促各村(社区)居员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为禁放工作持续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
(二)校园宣传。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过春节”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意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安全知识,提升低碳环保意识。(隆盛初中、隆盛小学)
(三)源头管理宣传。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超市、商铺、库存地点的宣传(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市场监管所、中心社区、溪江社区)。
(四)场镇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点、音频播放、LED屏、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发放一封信等方式,组织社区干部、小组长、网格员、执法队深入居民小区、门面商铺等单元,“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宣传,严防严控燃放烟花爆竹(中心社区、溪江社区)。
(五)走村入户宣传。利用村社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坝坝会、公告、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组织村组干部深入农家农户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要求。禁燃禁放区内,做到政府通告贴到每个村,通告、一封信宣传到每一户。(各总支、各村民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烟花爆竹分管领导和环保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境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总支、中心社区、溪江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隆盛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时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纳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及时收集上报工作动态。
(二)加强协调联动。全镇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联络推动,充分发挥部门、总支、村(社区)和社会团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禁燃禁放氛围。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从2023年1月1日至2月6日,将每日工作动态反馈到镇微信群,由镇生态环境办收集上报,并于2023年2月6日下午下班前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环委办。
附件:1.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
府规〔2022〕2号)
2.致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3.宣传标语参考示例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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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致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声污染,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为保障您的人身、财产安全,倡导文明新风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按照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规〔2022〕2号)规定,大英县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大英县城市建成区和其他乡镇场镇规划区。春节期间(农历腊月廿一至次年正月十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大英县城市建成区,回马镇全域和其他乡镇场镇规划区。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助力蓝天保卫战。充分利用微信等方式,向家庭成员、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为建设大美大英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引领新风正气,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请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附件3
宣传标语参考示例
(一)自觉遵守《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禁燃禁放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四)移风易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本区域严禁销售、运输、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交、公共客运和其他公共场所。
(七)严禁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燃禁放区域。
(八)检举揭发违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十一)自觉遵守禁燃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文明家园。
(十二)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十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十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十五)燃放烟花爆竹,别忘给他人休息空间。
(十六)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大英县隆盛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