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金元镇委员会 关于吴艳、兰海迪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任命

吴  艳同志为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周洪兵同志为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马洪华同志为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兰海迪同志为镇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

兰海迪同志镇党政办主任职务;

马洪华同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  婧同志镇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大英县金元镇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