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委发〔2021〕73号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河边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
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
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遂宁市2021年第五期《阳光问廉·莲里同行》曝光问题整改,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我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应登尽登”原则,以农房确权办证为突破点,推进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着力解决农房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利用我镇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按照农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我镇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时段的特殊性,收集上报办证中相关问题,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统一的标准,妥善处理农房办证中的各种问题。
(二)简化流程、集中攻坚。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行动,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充分发动群众,加快完善资料,集中登记办证。攻坚行动结束后,按照“自主申请、依法登记”原则,常态化开展农房办证。
(三)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三、办证流程
由各村组织摸清核实未办证农户底数,并分类建立符合办证以及不符合办证条件台账。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收集或补齐必备登记资料后,交河边自规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受理、审核、制证。各村要及时到河边自规所领取本村农房不动产登记证并及时发放到每户,建立发证工作台账。
四、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根据全镇统一安排,各村要对辖区内农房办证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及时按要求报河边自规所。
(二)宣传发动。各村要以讲广播、拉横幅、打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房不动产登记政策,充分发动群众主动申请、积极配合、完善资料。河边自规所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把关,并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三)业务培训。由河边自规所牵头,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等方式对各村办证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办证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收集、上报并及时反馈。
(四)权籍调查。根据办证相关程序,由河边自规所牵头,各村及驻村干部对本村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的农房,开展权籍调查;对已开展权籍调查,但土地或房屋现状有变化的农房,重新开展权籍调查。
(五)综合审批。根据农户申请,形成权籍调查资料,由各村及驻村干部完善调查资料,河边自规所对资料进行审核把关,镇村建办、乡村振兴办等部门配合,对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按程序实行综合审批。
(六)登记发证。针对符合登记条件、资料齐全、经公示公告无异议且通过综合审批后的农房,由河边自规所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制证,并及时组织各村发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河边自规所要建立台账,将原因反馈到相关部门、村和群众本人。各村要做好辖区内群众政策解释工作,限期补充完善资料,达到办证条件后及时登记办理。已合法颁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已按房地一体原则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原证书继续有效。
(七)纠纷调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农房登记发证中各类纠纷调处,及时解决宅基地和房屋权属争议等问题,妥善处理好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
(八)整理归档。各村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要求,对农房办证形成的图表、卡册、书证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一交河边自规所汇总并按程序移交镇政府保管。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业务指导。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河边自规所要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沟通,厘清办理程序、熟悉办证业务、列出资料清单,及时对各村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攻坚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全镇面上工作整体推进。镇纪委要对工作进展慢、成效差的部门和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大英县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2.大英县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代办员名单
3.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动产登记(补办)审批表
附件1
大英县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百日攻坚”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雄 党委书记
赵一鸣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廖贞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 组 长:邓红琼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勇 党委副书记
唐仕兵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小军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明 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唐雪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金波 人大副主席
赵 文 副镇长、河边派出所所长
蒋虹天 副镇长
陈 永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站)主任
成员单位: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工办、社事办、乡村振兴办、经发办、村建办、执法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河边自规所,由杨涛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专班成员由于岗位变动或分工调整的,由其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镇“百日攻坚”工作,加强工作组织指导,根据办证情况,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农房办证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对各村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全镇面上工作整体推进。
河边自规所:负责政策把关,协调各村和镇级各部门,组织业务培训、抽查检查、数据入库和不动产登记机制体制完善等工作,指导各村开展摸底排查,协助权籍调查;妥善推进全镇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镇村建办:负责加强农村房屋建设及质量监管;提供有效可用的农房房屋登记信息及图形数据,协助完善审批资料。
镇纪委:负责对工作进展慢、成效差的部门和村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各村:负责按照全镇工作要求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组织村社干部开展摸底排查,宣传发动群众,综合审批公示,进行权籍调查,受理登记并及时发证,调处矛盾纠纷,资料归档管理,落实专人代办等。
附件2
大英县河边镇农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代办员名单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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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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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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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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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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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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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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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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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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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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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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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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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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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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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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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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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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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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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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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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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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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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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炎平
|
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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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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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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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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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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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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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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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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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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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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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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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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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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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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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风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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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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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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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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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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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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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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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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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坝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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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全
|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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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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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角沟村
|
甘群蓉
|
文书
|
| 13
|
四方村
|
彭兴国
|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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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铜鼓村
|
王平
|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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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安山村
|
王瑶
|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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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八里沟村
|
陈国荣
|
副书记
|
| 17
|
人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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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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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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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石龙村
|
唐泽彬
|
副主任
|
| 19
|
坤龙村
|
李焕安
|
文书
|
| 20
|
大屋沟村
|
戴丽芳
|
文书
|
| 21
|
栏江村
|
田秀华
|
副主任
|
| 22
|
桂阳村
|
云小红
|
副主任
|
| 23
|
牌坊村
|
李长春
|
副主任
|
| 24
|
红岩嘴村
|
何仁中
|
文书
|
| 25
|
马尖坡村
|
肖敏
|
文书
|
| 26
|
玉泉井村
|
王俊
|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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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动产登记(补办)审批表
|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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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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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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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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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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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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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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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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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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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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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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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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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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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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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层数及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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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改扩建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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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层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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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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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户修建的房屋是本村唯一一处宅基地,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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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自然
资源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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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河边镇 村 组 户,宅基地面积批准 平方米,超占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依据大英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相关资料,同意办理不动产权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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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村建
建设部门
意 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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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政府
审核批准
意 见
|
同意办理。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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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
基
地
坐
落
平
面
位
置
图
及
房
屋
分
户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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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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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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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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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载明宅基地位置、四至、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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