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通知》的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通知》(川安委办〔20168 号)转发你们。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归口和联网直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归口统计和联网直报工作,切实落实好统计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狠抓督促落实,确保事故统计改革各项新规定、新要求、新举措切实有效地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二、严格时限,归口管理。

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及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归口和事故直报中“20 小时”、“6 日内”、“30 日内”三个关键时限要求,切实做好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 小时内将有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含)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向县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事故有关信息(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快报》表);在事故发生6日内,及时通报补充完善事故快报信息(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续报(一)、(二)》表);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 日内,及时补报伤亡人员变化情况(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续报(一)、(二)》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统计、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的原则开展,经事故调查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核销。

三、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及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培训,督促各级统计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归口和联网直报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到熟悉统计制度、精通统计业务、及时报送信息、保证数据质量,各级统计人员要严格事故报送时限、仔细核对各类填报数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发生。

附件:1.《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通知》(川安委办〔2016〕8号)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快报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续报(二)

     4.2016年1-X 月份**市(州)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