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系统400万元以下 政府采购项目专项审计的通知

大英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大英县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1914起,对你单位及其所有下属机构2020年度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审计组组长:  

      审:杨润苗

审计组成员:    

 

大英县审计局

20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