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盐井街道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盐井办202265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盐井街道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各居(村)民委员会,各办(站、所、室、中心片区工作组

盐井街道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办同意,请社村(社区)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2325

 


盐井街道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盐井街道辖区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街道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街道森林防火面积分布有19个行政村社区

(二)街道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陡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的11日至5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1日至5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长:    党工委书记

          陈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刘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彭述强  党工委副书记

                     邹宏伟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但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唐仕兵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长:       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单位:党政办、社会治理和应急办、财政办、城市管理办、社会事务办、卫计办、盐井街道派出所、疫情防控组、老城片区工作组、新城片区工作组、项目工作组、农村片区工作组、征收工作组、村(居)委会等。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高军同志担任,统筹安排森林防灭火日常事务。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火灾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职责任务

1.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指挥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协助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事处报告火情;负责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在扑救力量调度、物资准备、扑救决策等方面提供决策建议;具体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实施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作出的火灾扑救指令;负责森林火灾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及时汇总,上报火灾情况,建立森林防火档案;负责宣传报道的信息把关;负责森林防火先进技术推广,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监督森林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方针政策,编制和落实森林防火规划,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3.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根据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需要,负责人员和车辆调度及饮水供给等后勤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和储存、技术咨询、现场指导、协助查处火灾及灾后重建等工;负责协调处理森林火灾事故引发的安全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衍生其它安全事故。

盐井街道派出所:组织力量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负责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财政办:做好预防和扑救火灾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4.专业处置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和社会治理和应急办负责火灾事故的报告;通知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综合协调组:党工委书记刘琴任组长,蒋磊、衡昌明为成员)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各村()委会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火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安全保卫组:办事处副主任邓云龙任组长,胡昌龙、漆万里为成员)

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新闻报道组: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高军担任组长,苏研孜、陆丽平为成员)

灾害救援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办负责,村(居)委会配合,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队伍,进行现场救火。

(灾害救援组:人武部长宋刚任组长,唐成鹏、周兵、冷红春、郭沛峰、葛君琴、陈武、吕志勇为成员

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办负责,党政办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办事处副主任李超为组长,黎靳逸、张芷萱、任芷涵为成员

事故调查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办负责,派出所配合森林公安局和县防火办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党工委副书记陈卓为组长,张莉唐洪波、王波为成员

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善后处理组:社区事务和便民服务中心主陈立为组长,蒋磊、衡昌明和相关村()委干部为成员)

5.村(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本行政村或社区森林火警应急处置办法,在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建19支森林火灾应急队伍,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队伍,接受办事处林防火指挥的领导调度和安排负责发现火情和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村(社区)干部群众;

(二)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三)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四)在森林防火期内,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街道政府成立一支不少于50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社区)建立以民兵为主的不少于20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社区)社灭火队,由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培训,各村(社区)负责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宣传工作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的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边远、交通不便的村庄接警后不能超过1小时到达。一般森林火灾要在4小时内彻底扑灭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所在村(居)委会或办事处报告。

(二)街道办、村(居)委会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增援。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生活物资送到火灾现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八、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及时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拿到救援物资。

九、扑火器具的储备

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各村(社区)应储备柴刀、灭火鞭、灭火器、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十、灾后事宜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1天内所在村(居)委会应向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配合县森林公安局处理,所在村(居)委会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三)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居)误会承担。

(四)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党工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