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大英县应急委员会等印章的通知

大府办函〔2019〕83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大英县应急委员会等印章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印章编号:5109235025990)、“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编号:5109235025989)。

启用印章印模               启用印章印模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