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大英县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大府办函〔2019〕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大英县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大英县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编号:5109235021799)。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