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府发〔2023〕21号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长期以来,我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23年我镇村(社区)干部调整后,为确保我镇人民调解机构更好运转,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玉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梁大钊 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陈元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陈 究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张 韬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刘胡会子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袁钟林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王 杨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刘苏逸 玉峰司法所负责人
张宗建 河边镇人民法庭庭长
蒋 明 玉峰派出所副所长
二、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玉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夏佐兵 村书记
成 员:查世兵 村副书记
查海艳 村文书
代作安 村监委会主任
(二)水阁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杨 锋 村书记
成 员:杨 烈 村副书记
周兴国 村副主任
李方才 村文书
罗 娟 村妇联主席
(三)浅垭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聂常鹏 村书记
成 员:卢子亮 村副书记
曾 兵 村副主任
石贤素 村文书
梁再俊 村监委会主任
(四)玉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鲁光林 村书记
成 员:刘俊方 村副书记
何王英 村文书
(五)双古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曾志朋 村主任
成 员:乔昌碧 村文书
陈昌金 村监委会主任
(六)飞场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杨桂兰 村书记
成 员:曾玉兰 村副主任
查 凤 村文书
(七)得鱼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曾治兵 村书记
成 员:李文付 村副书记
田顺连 村副主任
卢子素 村文书
钟建民 村监委会主任
(八)幸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唐显才 社区书记
成 员:胡艳琳 社区副书记
雷明亮 社区监委会主任
胡素华 社区专职干部
杨发笔 社区专职干部
(九)方平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李 伟 村书记
成 员:邓海荣 村副书记
卿三合 村副主任
何金萍 村文书
王淑兰 村监委会主任
(十)八德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陈其龄 村书记
成 员:陈昌荣 村副书记
胡昌富 村副主任
何 芳 村文书
覃玉林 村监委会主任
(十一)河里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朱志宏 村书记
成 员:曹永友 村副书记
陈 健 村副主任
王有财 村文书
张开蓉 村妇联主席
(十二)河中井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刘 鹏 村书记
成 员:王从兰 村副书记
陈兆富 村副主任
龚相林 村文书
朱贤彬 村监委会主任
(十三)指石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刘启军 村书记
成 员:田正军 村副书记
曾红琼 村副主任
孟秀琼 村文书
杨 云 村监委会主任
(十四)斗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杨华林 村书记
成 员:聂常全 村副书记
向 阳 村副主任
代建英 村文书
李文东 村监委会主任
(十五)团结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向永忠 村书记
成 员:胡富云 村副书记
廖国发 村副主任
周玉玫 村文书
郑爱明 村监委会主任
(十六)肖家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张朋举 村书记
成 员:李多志 村副书记
杨勋福 村副主任
刘 婷 村副主任
陈小容 村文书
(十七)葡萄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陈明兴 村书记
成 员:查双华 村副书记
代作富 村副主任
胡小芳 村副主任
张时财 村文书
(十八)宋家沟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胡奇才 村书记
成 员:徐厚亮 村副书记
代自富 村副主任
熊安菊 村文书
唐 金 村监委会主任
(十九)智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冯玉艳 村书记
成 员:田顺珍 村副书记
旷 兵 村副主任
谭春梅 村文书
代守勇 村监委会主任
(二十)智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常继香 村书记
成 员:陈 林 村副书记
朱名武 村副主任
田永红 村文书
蒋成碧 村监委会主任
(二十一)鲤鱼浸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田光四 村书记
成 员:田 忠 村副书记
陈安荣 村副主任
秦 琴 村文书
朱贤军 村监委会主任
(二十二)星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周 亮 村书记
成 员:陈明武 村副书记
曹绍坤 村副主任
蒲美华 村副主任
王春蓉 村文书
王仲富 村监委会主任
三、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陈元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主任:刘苏逸 玉峰司法所负责人
成 员:张宗建 河边镇人民法庭庭长
陈 究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张 韬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刘胡会子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袁钟林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王 杨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蒋 明 玉峰派出所副所长
玉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陈元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陈究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助镇调委会的日常工作。玉峰镇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刘苏逸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婚姻家庭纠纷相关的日常工作。
四、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委员会
主 任:罗 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方 亮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 洋 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 究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张宗建 河边镇人民法庭庭长
刘苏逸 玉峰镇司法所所长
玉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陈元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陈究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助镇调委会的日常工作。玉峰镇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刘苏逸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婚姻家庭纠纷相关的日常工作。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由罗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协调劳动人事纠纷相关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