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食药监发〔2015〕4号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大英县农村和城乡接合部
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5年大英县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
2015年大英县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
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局《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遂宁市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食药监管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股室:药械股、食品股)
(二)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加大对城区主要农贸市场(五星桥市场、腾飞市场、金茂市场、田坝子市场)、从事农村地区商品批发配送单位、乡镇集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责任股室:药械股、食品股、各片区监管所)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配合。加强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整治中发现的案件信息线索,都必须追查源头,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对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可能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办理工作。(责任股室:稽查大队、各片区监管所)
(四)及时处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拟销毁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分类处理指南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18号)为指引,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组织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无害化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特别是流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区。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环保部门。(责任股室:稽查大队、各片区监管所)
(五)广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特别要针对农民网购消费迅速增加的新情况,提高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农村特点,采取在村头路边刷写宣传标语,在大型批发市场电子广告牌上播出字幕标语,在农村商业网点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向乡镇干部、食品药品协管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等发送手机公益短信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责任股室:法制宣传股、各片区监管所)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5年1月起至6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月底前)。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2月至5月底)。县局各股、室、队、所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各片区监管所要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6月1日至10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6月10日前各所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稽查大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指导督促,各片区监管所要按照工作部署,落实监管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掌握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及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要在总结整治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整治和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结合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乡村农民图书室等渠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安全、理性、科学消费观念。充分发挥“12331”等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落实举报奖励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全社会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附件:大英县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大英县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
生产销售假药 |
生产销售劣药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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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 |
立案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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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处罚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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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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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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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物品货值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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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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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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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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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司法机关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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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司法机关案件涉案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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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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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违法网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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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假冒伪劣物品货值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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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
受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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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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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检查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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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车辆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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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 |
生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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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 |
乡镇(村)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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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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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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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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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商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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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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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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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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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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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审核:
(注:2015年6月10日前统计上报县稽查大队)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