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发〔2023〕34号
大英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机构
各镇(街道)要对辖区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把握工作现状。对成员缺失的红白理事会,要指导村(社区)选优配强理事会成员;对章程、制度不健全的理事会,要督促指导健全完善;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理事会,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积极开展工作。
原则上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成员3—5人,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群众推举政治意识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崇尚节俭、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村(社区)内有影响力的党员、群众担任。红白理事会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村(社区)“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全程指导所辖范围内村(居)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制定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标准和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红白理事会要对本村(社区)婚丧嫁娶申报程序、办理规模、宴请范围、酒席标准、车辆使用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违约责任和纠正办法,待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写入村规民约并公布执行,确保依法依规依章办事。理事会实行成员包组制度,每名成员联系1—2个村民小组。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二、常态开展工作
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成员要严格履职尽责,按照理事会章程和相关制度,协助、指导办理全村的婚丧嫁娶事宜,引导监督事主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所联系小组内村民的婚丧事信息,负责向群众宣传有关移风易俗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婚事新办,鼓励年轻夫妇举办集体婚礼,杜绝互相攀比,奢侈浪费,摒弃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借机敛财等陋习;引导村民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奏乐扰民。
三、加强宣传引导
红白理事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在摒弃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镇(街道)要组织动员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采取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红白理事会”的重要意义,大张旗鼓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积极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优秀事迹,广泛传播正能量,加大曝光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不断增强村(居)民对红白理事会的认同感,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婚丧陋习改革中来,在全社会营造革除陋习、共建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各村(社区)“两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治理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摆上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日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红白理事会完善理事会章程和相关制度,确保红白理事会作用充分发挥。
五、强化监督指导
各镇(街道)对所辖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情况要开展全面督查,避免理事会形同虚设,对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力的村(社区)、作用发挥不好出现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要在全镇(街道)范围内加大通报批评力度。县民政局也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道)的红白理事会运行情况、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随机督查,并逐一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移风易俗 倡树新风”倡议书
2.XX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样本)
3.XX村(社区)婚丧嫁娶活动记录表(样本)
大英县民政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移风易俗 倡树新风”倡议书
移风易俗,倡树新风,从我做起。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移风易俗,破旧立新,坚决抵制婚嫁高额礼金和丧事铺张浪费不良风俗,现作如下倡议:
提倡婚事新办,倡导文明节俭。合理控制人情往来,不滥发请柬,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铺张浪费;不搞豪华车队,不过量饮酒,不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提倡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拒绝高价彩礼、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
提倡喜事简办,倡树文明新风。自觉做到乔迁、生日、升学、晋级等喜庆事宜不办或同亲属俭办庆祝,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和挥霍浪费之风。提倡通过一杯清茶、一束鲜花、一声问候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
提倡丧事简办,倡导厚养薄葬。提倡厚养薄葬,自觉做到不择日子,治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简化治丧仪式,不搞封建迷信,不占用公共场所,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控制送丧规模,出殡车辆不影响交通秩序;按规定控制酒席桌数,不收非亲人员礼金、礼物;不违规土葬,不乱埋乱葬,树立文明、节俭、平安的丧葬新风。
提倡文明祭奠,破除陈规陋习。大力提倡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等低碳环保的现代祭扫方式,不在田间、山头、林地、居民生活区、城市街道、社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抛撒冥币、燃烧香烛、燃放鞭炮,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积极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祭祀行为。
附件2
XX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样本)
(注:此章程为样本,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攀比炫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愚昧的陋习,倡导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减轻事主经济和精神负担,结合我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是村(社区)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业务上受上级文明办和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的基本任务是管理协助本村(社区)婚丧事宜,控制红白喜事办理规模,剔除封建庸俗模式,引导全体村(居)民厉行节约、文明理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成员3—5人,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秉公办事,积极负责,带头执行本章程。工作中切忌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
第六条 理事会要在村(社区)“两委”班子领导下,经常组织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号召党员、村(居)民代表带头“除陋习、树新风”,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
第三章 理事会职责
第七条 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实行包组责任制,适时了解本村(社区)红白喜事情况,村(社区)内红白事的承办需及时报知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依照本章程组织实施。
第八条 理事会要提倡婚事新办,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摆宴席;提倡丧事简办,丧葬提倡火化、进公墓安葬,采取骨灰堂(壁、墙)安放以及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第九条 理事会要对村(社区)内每次红白事的承办做好记录,并且定期召开季度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汇总本季度村(社区)内红白事资料记录。
第四章 工作流程及办理标准
第十条 建立红白事申报制度。凡有办红白事的家庭,婚事事主须提前七天,丧事事主须在事发当天向红白理事会报告。由红白理事会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负责监督,同时填写《村(居)民婚丧嫁娶活动记录表》一式两份。
第十一条 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本村(社区)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如下:
1.订婚彩礼不超过2万元,亲朋随礼不超过200元。
2.宴席:每桌菜品价格不超过400元,烟不超过20元一包,酒不超过60元一瓶,宴席桌数不超过20桌。
3.不准以同一事由分别宴请、化整为零、多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红白喜事。
4.升学宴、答谢宴、生日宴、宝宝满月酒、周岁宴、造房宴、搬家酒等宴会不得有家人和亲属以外的人参加。
5.红白喜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低俗闹洞房行为。
6.喜事婚车不超过6辆,丧事办理不超过3天。
7.禁止丧事事主在大街上撒路钱、点鬼火,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停放遗体、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 理事会要全程参与事主红白事操办,对其办理规模、宴请范围、宴请桌数等予以审办。
第五章 奖惩措施及其他
第十三条 为奖励先进,对带头执行本章程的好儿女、好公民、文明家庭等,本村(社区)年底召开道德评议会给予奖励表彰。
第十四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主,红白理事会有权制止或撤出该事主的红白事,并将进行适当惩罚:
1.取消当年全家人所有利益分配。(针对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社区)
2.触及法律的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事主不按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办理的,视规模大小,捐资1000元—2000元的公益基金,用于村内发展公益事业。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XX村(社区)婚丧嫁娶活动记录表(样本)
事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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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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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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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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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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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办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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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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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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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与
事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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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事项
| 宴请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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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
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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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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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席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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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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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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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办理结果是否符合红白理事章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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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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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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