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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大英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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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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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日期:

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大英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持续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大英县应急管理局代拟了《大英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反馈。

联系人:胥巍,联系电话:0825-7821698,邮箱:2405505425@qq.com。


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大英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6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至5月31日其中2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用地和距离其边缘直线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所有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在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等。

三、适时发布禁火命令。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时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必要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生产用火应当严格管理。必要时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区域内居民和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焚烧秸秆、烧垃圾、开垦烧荒、烧地边、烧田埂、烧灰积肥、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违规野外用火

(二)禁止林区施工单位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和违规架设、维修输配电线路及油气管道行为。

(三)各镇(街道)、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含宗教场所)要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各类涉林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设置森林防宣传标牌、预警信息提示牌、宣传小喇叭、火源(种)收集箱、前置扑救装备、出入登记簿等,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登记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严禁携带火源(种)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机动车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向车外丢弃烟头等火源(种)

森林防火期内,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严格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严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野外用火、玩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和镇(街道)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

凡违反以上规定和县政府禁火令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违反以上规定或禁火令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防治病虫鼠害和冻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计划烧除等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县政府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采取防“跑火”等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逐级报经省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镇(街道)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森林防火区内的城镇、道路、村庄(住户)、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站库、工厂、非煤矿山、电站、施工工地、行人休息驿站、景区旅游道、祭祀等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电信线路设施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对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在7级以上大风等极端条件下,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应当按照规定果断采取拉闸避险措施。

六、依法落实防火责任。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县包镇(街道)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户、护林员包山,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发布森林火险橙色以上预警时,县、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包保责任干部及联系单位要带队下沉森林防灭火一线包干蹲点指导。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森林防火期内,各镇(街道)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联合值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空天地”结合开展火情监测,保持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完好有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蓄满消防用水发布森林火险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按照《大英县森林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规定,各镇(街道)、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源头防控、气象监测、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督导检查、情况报告等措施。各类扑火队伍要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一旦出现火情,充分发挥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优势,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安全,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在条件具备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八、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月“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和“开学第一课”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

九、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镇街道、村(社区)在森林防火期内要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督促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县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照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0825-7851509。

本命令自2026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


    征集反馈:

    2025-10-28至2025-11-27,县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大英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大英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意见征集,征集期间未收到部门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