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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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复决〔2025〕29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


大府复决〔2025〕29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徐某荣。

住  址:广西兴业县。

被申请人: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大英县江西路84号。

负责人:任河,该局局长。

第三人:大英县某电子商务经营部。

经营者:吴某坤。

住  址:大英县蓬莱镇。

申请人徐某荣对被申请人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投诉未依法处理的行为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4月27日收到申请。经审查,本机关于4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送达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本机关依法进行了核实。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超期未告知申请人投诉是否受理程序违法。

申请人称:申请人在抖音商城购买到由第三人销售的“黑老虎布福娜”树苗,发现该苗木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邮寄挂号信(XA33089252545)的方式向被申请人提出投诉举报履职申请。被申请人于2025年3月30日签收,至今一直未收到是否受理告知。申请人不服,遂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答复称: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投诉、举报履职申请书》后,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大英县某电子商务经营部的经营者吴某坤联系,陈述其销售给申请人的“黑老虎布福娜”树苗是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独坡镇骆团村发货,在大英县没有生产基地,被申请人不具有管辖权。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在抖音商城购买到由第三人销售的“黑老虎布福娜”树苗,发现该苗木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邮寄挂号信(XA33089252545)的方式向被申请人提出投诉举报履职申请,被申请人于2025年3月30日签收。大英县某电子商务经营部注册住所地址为大英县蓬莱镇某街某号,经营者为吴某坤。快递包装显示,申请人购买的“黑老虎布福娜”树苗是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独坡镇骆团村发货。

本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对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之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投诉人的投诉线索后,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相关投诉人。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5年3月30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投诉、举报履职申请书》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本案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依法对申请人的投诉线索作出处理,并履行告知职责。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投诉线索作出处理,并依法告知申请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