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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县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17/8/14 18:03:37 留言人 姓  名 象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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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惠民政策 涉及人数


交办时间 2017.08.14 限办时间 2017.08.18

反映内容 县长:您好!请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置房的随迁户,村干部说要修房要先交1万元押金,说是为了保证旧房的拆除,请问这是否合乎政策?



回复内容

“象山人 ”: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我已责成象山镇解释答复,现回复如下:

    收取押金的目的在于督促随迁户进行旧房拆除,确定随迁户数量,避免多占用国家土地,在新房屋建好旧房拆除后将会全额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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