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政府网
行政复议决定书(大府复决〔2024〕31号)

大府复决〔2024〕31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XX

 :山东省寿光市

被申请人: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大英县新城区万福街69号。

负责人:查文婧,该局局长。

申请人XX对被申请人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行为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619日收到申请,621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72日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73日依法受理,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送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本机关依法进行核实。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举报的大英县XX食品店销售的德国Dm超市Mivolis小熊糖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以下简称“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申请人称202467日,申请人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大英县XX食品店销售的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发现该产品存在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被申请人举报大英县XX食品店销售的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被申请人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611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申请人不服,遂申请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答复称申请人于202467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大英县XX食品店在拼多多平台所售的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对大英县XX食品店住所实施现场检查,未查见实体经营门店,了解,拼多多网络平台内经营者,未在我县开设实体经营门店。《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特别管辖,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被申请人在处理XX食品店相关投诉举报过程中,无法通过注册登记预留电话联系经营者,通过店在拼多多网站开设的客服留言方式获悉实际经营地省保定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大英县XX食品店涉嫌违法行为不具备管辖权。

综上,被申请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请求予以维持

经审理查明

202464日,申请人在大英县XX食品店拼多多平台开设的XX德国”网店内购买一瓶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申请人认为大英县XX食品店销售的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凝胶果糖食品”,添加有泛酸,维生素B12B1B2B6、维生素E等物质,这些物质不能用于凝胶糖果中,该产品存在超范围添加营养强化剂的违法行为,202467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被申请人进行投诉举报。被申请人收到该投诉举报书后,610日到大英县XX食品店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经过审批后于611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于当日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该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本机关认为:

大英县XX食品店作为拼多多平台XX德国”的经营者,虽然注册地在大英县蓬莱镇XX,但实际并未在注册地开展实体经营活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举报,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收到举报的,也可以予以处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大英县XX食品店开设的XX德国”作为拼多多平台内经营者,对其违法行为的举报活动应当由的实际经营地或拼多多平台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被申请人不具有管辖权。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三)属于本部门管辖;(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被申请人对大英县XX食品店在拼多多平台经营的XX德国”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活动不具有管辖权,不符合立案条件,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十第二款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本案中,被申请人202467日收到申请人的举报线索,611日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612日依法告知申请人,程序合法。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被申请人在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同时,告知申请人向大英县XX食品店的实际经营地或者拼多多平台住所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并无不当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举报大英县XX食品店销售的儿童多种复合维生素软糖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48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