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申请条件
2.1申请人符合法定资格。
2.2申请事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3设计方案符合规范及规划要求。
2.4要件齐全。
3.申报材料
3.1共性材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申请表;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外立面设计、海绵、节水、消防、市政配套设施专篇或专章,设计说明、建设用地红线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等);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承诺书;5)专家咨询(评审)意见;
3.2个性材料:1)涉及城市规划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需运营单位审查意见;2)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3)涉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需主管部门审查意见;4)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需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5)涉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项目,需林园部门审查意见;6)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书》及审定的方案总平面图;7)涉及地方重要国家机关、涉密单位、军事禁区等周边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需上述机关和单位的意见;8)涉及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施项目,需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办理流程
4.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508办公室或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4.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4.3审核:相关部门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4.4审查、审定: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涉及并联审查的,同步完成并联审查。
4.5审批:出具相关部门签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出具批复意见。
4.6送达:申请人凭相关证件到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领取办理结果文书。
5.办理时限
5.1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5.2承诺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注:规委会纪要印发18个工作日后)。
6.是否收费
否
7.联系电话
0825-7811885
(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