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八部门,制定《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协作配合机制》。该机制聚焦线索移送、沟通衔接、通报反馈、奖励追责四方面,细化15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责任落实闭环。一是强化通报反馈,县公安局在规定时间内向报案单位及行政主管机关反馈案件进展,提升线索处理透明度;县检察院定期将经过保密处理的案件通报行政主管机关,由其制定防范整治措施,推动源头治理;县检察院在办案时对强制报告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逐案倒查,对于失职单位及个人,向其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刚性压实责任。二是建立从业限制机制,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在案件中发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形的,及时向其所在单位对接,将其调离原岗位。三是建立联合专项督导机制,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督导组,联合开展专项督导1次,实地检查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八部门出台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