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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2024-0001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大英县
  • 文       号:大府办函〔2023〕134号
  • 成文日期: 2023-12-29
  • 发布日期: 2024-01-02
  • 有 效 性: 有效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来源:大英县 发布时间:2024-01-02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府办函〔2023134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相关部门:

为解决县乡职责边界不清、属地管理泛化等问题,按照《大英县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大英县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三张清单内容,综合考虑各镇(街道)实际情况,重点梳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社会事务等领域的25项职责,进行县乡职责边界划分。《大英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及其配套制度经县政府六届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大英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及其配套制度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有效落实,增强照单履职的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业务指导,确保履责到位

县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现场指导、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镇(街道)在政策法规、业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各镇(街道)要加强属地日常巡查、监管执法等工作,主动对接县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权力行使过程所涉及的检测、检验、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工作,确保清单事项落地见效、制度执行有力。

三、协同联动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各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县级部门与镇(街道)之间信息反馈共享、案件移送、镇呼县应等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升镇(街道)管理服务效能,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权力事项运行顺畅、无缝衔接。

 

附件:1.大英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

      2.大英县县乡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制度(试行)

3.大英县“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试行)

4.大英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过渡期”制度(试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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