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2710053;邮寄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48号。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遂宁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