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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2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2日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信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大英县金元街135号)

邮 编:629300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关于新建包装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遂大环函〔2022〕12号2022年2月22日
2关于纸制品及容器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遂大环函〔2022〕14号2022年2月22日
3关于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遂大环函〔2022〕15号2022年2月28日
4关于大英威高透析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遂大环函〔2022〕16号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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