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数据来源于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大英县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3130025;邮寄地址:大英县同心路390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