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2】 57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持续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及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持续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通知》(遂农函〔2022〕99号),为持续做好我县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优先选择集体经济壮大扶持村、产业发展精品村、脱贫村和乡村振兴试点村等50个不同类型合并村(以下简称试点村),持续开展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规范化试点工作。
50个试点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和当年收益(纯收入)比2021年增长20%以上(各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不低于3万元);1个镇级片区(隆盛镇、回马镇、金元镇)和2个村级片区(土门垭村片区:土门垭村、百盛村、郪江上村、干柏树村、双龙桥村、青坪村 ;为干屏村片区:为干屏村、关昌村、福兴村、槐花村、蓄金村、吴家桥村 )内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当年收益(纯收入)比2021年增长20%以上;全县集体经济总收入和当年收益(纯收入)比2021年增长15%以上。
扶持壮大项目村要全面完成中省财政100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及综合评估工作,规范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合并村村集体组织融合、资产融合、成员融合,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非合并村要进一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重点做好村民小组合并后成员台账建立、股份量化、登记赋码等“回头看”工作,规范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搞好产改资料归档。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各镇(街道)要全面组织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宣传和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对《条例》再学习,对业务人员再培训,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宣传。严格尽职履责,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二)抓好试点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
各镇(街道)要加强指导试点村有序开展融合工作,实现组织、资产、资源、成员等完全融合,建立健全合并村资产、资源、资金台账,规范工作流程,整理完善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纪要、会议记录、档案清理归档等工作。
1.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核查。锁定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不漏确认一人,也不多确认一人的原则,结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对在同一级组织均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重复人员进行再核实,再确认,确保每个成员同一层级只保留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人员数量准确、信息完整。
5.规范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阵地。按照有一处办事场所、有一个标准名称并挂牌、有一套组织章程、有一套内部管理机构、有一套移交资料、有一本成员名册、有一本股份量化台账、有一套管理制度等“八个一”的要求,督促指导试点村按时完成阵地建设。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挂牌。
(三)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1.推动资产变资金,促进村集体获取租赁收益。充分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塘、库、堰、村级学校旧址等闲置资产,通过收回自营、打捆项目整修等方式盘活合并村办公室、学校旧址等,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实现自营或转租收益。
2.推动资源变资本,促进村集体取得经营收益。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撂荒地已成为农村最大资源。按照土地性质不变、合理分配收益的原则,采取集体代耕代种、委托耕种、“公司+村集体+农户”联合耕种等模式,努力使农村撂荒地“变废为宝”“借地生金”。
3.推动服务变财力,促进村集体获取管理收益。牵头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承担政府履行的统防统治、水利设施、农贸市场等管护业务。积极发展电商、农机作业、订单收购、代购代销、代种代收、统防统治、育种育苗、加工物流、集中运输等服务业。通过政府购买村集体提供的相关服务,既支持村级集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又消化了农村“富余”劳力。
4.推动资金变股金,促进村集体获取股份收益。大力发展“业主+村集体”“村集体+村集体”等股份制经营模式,村集体将部分资金入股经营实力较好的业主(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条件差的将部分资金入股到村集体条件较好或者发展实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优势互补格局,实现利益共享。
5.推动产业变景区,促进村集体获取服务收益。紧紧依托柑桔、甜桃、柠檬、道地药材、蔬菜等农业产业形成的大地景观,积极发展农家乐、举办“乡村旅游节”“桃花美食节”“采摘节”等,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套建设旅游道路、修建停车场等,推进乡村旅游发展,获取服务收益。
6.推动零散变集聚,促进村集体获取抱团收益。完善企业与村结对帮扶机制,促进村企活动共联、资源共享、项目共建,推动结对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托企业资本、经营、人才等优势,帮助结对村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养老、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推进产业振兴。探索建立企业谋划项目、村集体抱团出资入股共建产业项目等模式,增加经营性收入,实现村集体抱团收益。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实行县统筹、镇(街道)落实、村主体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各帮扶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帮助引进产业项目、解决资金困难,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强化人员落实。各镇(街道)要明确1名镇领导和2名以上工作人员,1-2名村级人员,专门负责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重点抓好2019-2022年实施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村的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各村定期上报相关调度表。
(三)加强考核激励。全县将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考核。对各镇(街道)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全县将认定一批先进村进行奖励,总结形成典型模式,在全县推广。
(一)加强集体经济扶持壮大村融合调度。从6月起,各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2019-2022年集体经济扶持壮大重点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情况调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以便全县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工作(已单独发通知及附表)。
(二)加强全县集体经济融合发展重点村持续开展。各镇(街道)要结合2022年大英县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回头看”工作责任清单(附件1)、 2022年大英县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附件2)、2022年大英县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目标任务表(附件3),持续抓好我县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
(三)加强集体经济收入进度调度。从6月起,各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集体经济收入进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以便全县掌握汇总各镇村集体经济收入完成情况(已单独发通知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