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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民政局关于拟对未参加年检的全县性社会组织进行警告和撤销登记处罚的通知

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18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249

 

 

大英县民政局

关于拟对未参加年检的全县性社会组织进行

警告和撤销登记处罚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县性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县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长,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数社会组织存在着依法接受监管意识不强,内部治理水平不高,日常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通过年检发现,全县有79个全县性社会组织连续两个年度未接受年度检查;有2个社会组织未接受上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1、第33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第25条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并纳入社会异常名录予以上报,对一年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予以警告。现将拟撤销登记和予以警告的社会组织名单进行通告,如有异议,请于91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大英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大英县育才路双创中心二楼)并完成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补检的社会组织,警告或撤销登记造成的后果由社会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

 

附件:1.全县性社会组织拟予以警告和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2.全县性社会组织拟予以警告和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名单

 

 

 

 大英县民政局  

                                   202295日  

 

(联系人:彭小林;联系电话:783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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