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见附件
第五部分 见附件
(1)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事业(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3)负责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放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4)指导管理文艺精品的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类文学艺术的发展。(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6)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本地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协查跨区域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7)组织实施文旅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9)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的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10)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11)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12)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大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英县文化馆、大英县文物管理所(大英县汉陶博物馆)、大英县图书馆、大英县美术馆、大英县文旅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大英县广播电视发射台。
2024年收入支出合计298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975.86万元,较2023年减少了3307.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制盐工艺博物馆专项债收入支出)、汉陶博物馆文化提升建设项目收入支出、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其他收入支出7.43万元,占0.25%,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减少859.5万元,主要由于2024年减少了卓筒井国家级文物保护区旅游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8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5.86万元,占9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43万元,占0.2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支出合计298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47万元(人员经费1012.02万元、公用经费110.45万元),占37.63%;项目支出1853.39万元,占62.12%;非财政拨款支出7.43万元,占0.2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75.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07.5万元,下降52.6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汉陶博物馆文化提升建设、影视产业扶持、文旅企业补助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07.5万元,下降52.6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汉陶博物馆文化提升建设、影视产业扶持、文旅企业补助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06.86万元,占8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7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37.09万元,占1.25%;城乡社区支出12.8万元,占0.43%;农林水支出289.08万元,占9.7%;住房保障支出85.36万元,占2.8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7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7.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2万元,完成预算100%;图书馆(项)110.4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活动(项)115.69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创作保护(项)7.6万元,完成预算100%;旅游宣传(项)152.3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46.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126.54万元,完成预算100%。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3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博物馆(项)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文物支出(项)5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1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29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77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2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1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0.4%。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5万元,占83.8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属于特种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是控制预算成本。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11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3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45万元,比2023年度增减少3.83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6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书法艺术公益培训购买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文图美及文化站免开项目(项目名称)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四川扬琴《徐氏泥彩》创排工作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局2024年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要素不全、进度缓慢等情况。参照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故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得分为100分。四川扬琴《徐氏泥彩》创排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以徐氏泥彩塑传承人为主角,通过四川扬琴融合舞蹈形式,活化伎乐陶俑形象,展现非遗文化当代价值。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及文化站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消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社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博物馆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反映其他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受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受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